无下属单位,只有内设机构上高县调查保障中心
上统党组字〔2021〕8号 签发人:熊光明
关于报送《县统计调查保障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请示
中共上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中共上高县委办公室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高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办发〔2021〕8号)精神,我们拟定了《县统计调查保障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现呈上,请予审定。
2021年 3月29日
联系人:潘灵敏
县统计调查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共宜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上高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宜市编文〔2021〕10号)和《中共上高县委办公室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高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上办发〔2021〕8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统计调查保障中心,副科级,为上高县统计局下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由上高县统计局管理。
第三条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完成上级安排的调查任务。
(二)配合局机关做好全县统计业务工作,配合做好全县性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配合局机关及县直各部门做好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及其涉及全县社会经济统计资料的发布。
(三)为上级部门制订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为上级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协助局机关做好全县经济、社会基本统计资料的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工作,定期发布全做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五)为局机关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提供相关服务;协助局机关做好基层单位统计基础建设工作。
(六)配合局机关做好全县城市、农村和企业调查工作。
(七)协助局机关做好全县统计工作的科研、教育、宣传工作。
(八)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根据上述职责,县统计调查保障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农调股
主要职责:1、配合局机关组织实施农村社会经济调查,监测农民收入水平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情况;2、协助局机关搞好农村调查网点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基层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3、开展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提供农村社会经济信息咨询服务;4、为局机关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服务;做好统计分析;协助局机关组织指导农村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工作。
(二)普查股
主要职责:1、配合做好辖区内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以及1%人口抽样调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2、协助局机关研究提出辖区内普查和调查方案,配合解决普查和调查专业技术方面的问题。
(三)信息股
主要职责:1、做好各种普查和调查的数据汇总、资料分析和管理,提供相关咨询服务;2、协助局机关汇总、管理、公布全县经济、社会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3、为局机关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提供相关服务,协助局机关做好各级基层单位统计基础建设工作。
第五条 县统计调查保障中心事业编制12名,设主任1名;股级职数3名。
第六条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上高县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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