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中秋节将至,我县人流物流交通流剧增,节庆活动、商业促销集中,加之秋季气候干燥,火灾防控难度加大。为切实做好国庆节和中秋节期间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经报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同意,决定对宾馆、饭店和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专项抽查,特制定抽查计划并公告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10月8日。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江西省消防条例》。
三、抽查对象
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具体检查单位名单将在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官方网站“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公示)。
四、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3.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违规搭建等占用;
5.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7.是否通过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8.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如抽查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冷库库室设置是否符合规范、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检查上述内容外,还将检查下列内容:
1.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2.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3.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4.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5.是否建立健全微型消防站人员设施;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将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场所要对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本次消防监督专项抽查内容,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消防违法行为,消防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