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上高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同比下降0.2%。低于全国0.1个百分点,低于江西省0.2个百分点,低于宜春市0.2个百分点。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八大类”同比呈“五涨三降”。其中,其他用品和服务、衣着、食品烟酒、居住、教育文化和娱乐分别上涨4.0%、1.1%、0.5%、0.5%、0.4%;交通和通信、生活用品和服务、医疗保健分别下降3.7%、2.8%、0.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