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上高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同比下降0.5%。高于全国0.2个百分点,高于江西省0.2个百分点,低于宜春市0.3个百分点。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八大类”同比呈“三涨五降”。其中,其他用品和服务、医疗保健、衣着分别上涨3.7%、1.7%、0.2%;生活用品和服务、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食品烟酒、居住分别下降2.7%、2.2%、0.8%、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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