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上高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环比上升1.0%。高于全国0.3个百分点,高于江西省0.3个百分点,高于宜春市0.1个百分点。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八大类”环比呈“六涨一降一持平”。其中,其他用品和服务、交通和通信、食品烟酒、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衣着分别上涨2.7%、1.0%、1.8%、0.6%、2.1%、0.1%;医疗保健下降0.1%;居住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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