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上高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环比上升0.6%。高于全国0.5个百分点,高于江西省0.3个百分点,高于宜春市0.1个百分点。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八大类”环比呈“四涨三降一持平”。其中,其他用品和服务、食品烟酒、居住、教育文化和娱乐分别上涨1.4%、1.2%、1.2%、0.3%;交通和通信、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分别下降0.4%、0.2%、0.1%;医疗保健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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