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泗溪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等规定,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3月20日我单位向社会征集2024年度泗溪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建议。共收到防溺水工作、2024年集镇卫生管理费收取建议2条,予以采纳2条。
决策事项名称:泗溪镇防溺水工作应急预案、泗溪镇2024年集镇卫生管理费收取
泗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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