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自然资源、财政主管部门:
现将《江西省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财政厅
2025年3月7日
附件:附件:江西省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