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公开>政策解读

《上高县推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试行)办法》解读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令783号)颁布前后,我县组织开展了妨碍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专项清理,原执行的优惠政策《关于印发上高县加快工业转型升级30条(试行)的通知》《上高县加快构建现代化工业体系36条(试行)意见》已经废止,为有效推进招商引资,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办法

全文共25条,分总则、新引进工业项目政策、鼓励外向型企业加快发展、支持工业企业设备更新、科技创新奖励、支持品牌创建、支持企业引进和培养人才和其他八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明确了企业落户需具备的条件;第二部分明确了支持项目购地新建生产基地、给予企业金融支持、鼓励租赁标准厂房用于生产制造政策;第三部分明确了鼓励有外资背景的项目以外资企业形式注册、鼓励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政策;第四部分明确了支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支持企业扩建和技术改造、鼓励数字化改造政策;第五部分明确了科技创新奖励政策;第六部分明确了支持品牌创建政策;第七部分明确了支持企业引进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第八部分明确了政策兑现、有效期。

解读人:张峰   联系方式:0795-2506846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