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的各方面,坚持健康优先、改革创新、实事求是、公平普惠的基本原则,将健康影响评价和干预列入各部门制定公共政策的全过程,纳入重大民生项目实施的前期规划,发挥公共政策和重大民生项目对公众健康的导向作用,切实维护广大市民健康权益。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12月,公共政策和重大民生项目健康影响评价方法、路径、工具基本建立,至少选择1个公共政策和1个重大民生项目开展健康影响试点评价,到2023年底,评价运行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评价试点工作提质扩面,公共政策和重大民生项目提交评价覆盖率逐步提升,评价试点工作成效明显。
从2024年起,全面推行健康影响评价工作。
到2030年,公共政策和重大民生项目的提交评价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其中城市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政府投资的重大民生工程评价覆盖率达到100%,健康影响评价信息系统全面推广运行。
(三)试点范围
全县范围。
二、健康影响评价路径
县健康评价办(设在县卫健委)根据政策制定机关和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拟定公共政策和项目进行备案登记,按照相关技术流程协调组织实施评价、备案评价结果,向决策部门提交参考及进行监测评价。
(一)提交备案登记
政策制定机关和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健康影响评价的政策范围要求,就拟定政策和实施项目的意向及目录内容,提交县健康评价办备案登记。
(二)组织实施评价
由评价实施主管部门按照筛选、评价、建议与报告、监测与评价四个基础步骤组织实施。健康影响评价专家委员会和卫生健康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1.评价范围
(1)公共政策:政府规划、部门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规划、规范性文件等涉及面广、覆盖人群较多、有效时间较长、影响较大的公共政策。
(2)重大民生工程和项目: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由政府投资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项目。
2.评价内容
遵循大健康理念,从最广泛的健康影响因素入手,以物质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因素、生物心理因素、生活方式因素、医疗服务因素等大健康影响因素和躯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和道德健康“四维健康观”为依据,评价相关政策、规划和项目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影响健康的因素,并针对可能存在的健康风险因素,提出改进对策建议。
3.实施主体
(1)需要人大通过或党委政府行文发布的政策,由县健康评价办组织实施健康影响评价。
(2)各部门制定的,不需人大通过或党委政府行文发布的政策,由各部门组织实施,并将评价结果报县健康评价办备案。
(3)重大工程和项目,由县健康评价办组织实施健康影响评价。按照现有相关法律规定必须执行的其他影响评价(如环境影响评价、社会影响评价、卫生学评价等),由负责该类影响评价的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既定评价路径进行健康影响评价。
必要时县健康评价办也可委托高校等第三方机构对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健康影响评价。
4.实施程序
健康影响评价的实施过程分为:部门初筛、提交登记、组建专家组、专家组筛选、分析评估、报告与建议、提交备案、评价结果使用和监测评估九个阶段。健康影响评价的介入,公共政策的健康影响评价应选择在送审前,重大民生项目的评价应选择在拟定可行性报告时同步介入,在实施健康影响评价时可采用“(2+X)模式”选择相应健康影响评价专家参加,其中“2”为卫生健康领域专家和法律法规领域专家,“X”为根据拟决策的领域,选择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专家组人数以“奇数”定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健康影响评价专家组通过文献分析、现场调研、公众意见调查和专家质(函)询等方法,结合政策制定、项目实施背景和涉及人群现状资料,识别政策或项目涉及的健康决定因素,从维护和促进人群健康的角度确定政策或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提出维护和促进人群健康的建议,并最终完成政策或项目条款修改清单表或报告书的编制。健康影响评价专家组汇总修改清单表或报告书意见,完成健康影响评价报告。评价评估过程应注重效率优先,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决策时间成本,原则上评价评估过程一般不超过7天,评审对象特别重大的,评价评估过程不超过15天。
(三)评价结果运用
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报告是政府和部门制定各类公共政策、实施重大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由县健康评价办备案。
(四)监测评价
由县健康评价办负责监测工作,健康影响评价专家委员会和卫生健康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三、健康影响评价实施计划
(一)试点评价阶段(2022年10月—12月)
(二)完善提高阶段(2023年1月-12月)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2030年)
四、建立健康影响评价保障机制
(一)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联席会议制度,县健康评价办负责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指导和规范辖区内健康影响评价实施工作,研究健康影响评价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共同审议和推动健康影响评价试点工作。
(二)构建工作网络。健康评价办要建立定期交流制度,总结经验,促进政府间和部门间的交流;要结合文明、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健康细胞建设工作,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加强与更高级专业机构及有关科研院所、专业技术团队的联系,提升工作能力。
(三)组建专家委员会。根据我县实际,推荐遴选专家,成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负责为全县健康影响评价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具体工作由县健康评价办统一调配。
(四)建立评价激励考核机制。逐步建立健康影响评价体系,明确健康影响评价的实施主体职能分工和界定健康影响评价的政策范围,夯实健康影响评价人才支撑,使健康影响评价体系和制度满足不同类别、内容和方法的评价要求。
(五)加强宣传力度。要切实增强“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意识,通过宣传倡导、干部岗前及岗中培训等方式促使“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运用到健康问题的应对,充分认识到履行职责对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地开展公共政策和重大民生项目健康影响评价工作。
健康影响评价技术流程、操作手册等相关材料由县卫健委(县健康评价办)另行制定发布。
解读人:吴书华,25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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