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高县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县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防控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制定2025年上高县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计划。
一、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监督对象
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
三、监督内容
1、预防接种管理。检查接种单位和人员的资质;接种场所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公示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情况;预防接种规范服务情况。
2、传染病疫情报告。检查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
3、传染病疫情控制。检查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及应急预案建立情况;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设置情况;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实施消毒情况;个人防护情况。
4、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检查消毒隔离制度管理组织及消毒隔离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医疗卫生人员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情况;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情况;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使用和管理情况;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执行情况;按规定对环境、物表等进行清洁消毒情况。
5、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检查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情况,专(兼)职人员配备情况;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运行台账建立情况。
6、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检查实验室备案情况;生物安全制度及实验室档案建立情况;人员培训考核情况。
四、监督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履责。充分认识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履行卫生监督执法职责,切实做好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确保实效。通过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得到全面提升。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按照工作时间安排完成各项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认真完成传染病防治工作总结和各项报表,并及时上报。
上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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