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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江西省上高县公证处(上高县法律援助中心、上高县医疗纠纷调解中心)

职责:1、公证处。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付本、节本、译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务;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2、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或者安排人员提供法律服务援助,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对公民申请的法律咨询服务,应当即时办理,复杂疑难的,可以预约择时办理,根据案件情况,经审查核实,决定法律援助终止或完成。

3、医疗纠纷调解中心。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向患者及其家属、医疗机构提供医疗纠纷咨询;负责调处辖区内医疗机构中发生的各类医疗纠纷;协助处理医疗纠纷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向医疗机构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见、建议。

办公地址:上高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1楼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795-251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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