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储备数量:
符合条件的农业主体均可申请储备,数量不限。
二、储备条件
2024年1月1日后开始实施,2025年12月31日能完成建设并达到预期成效的智慧农(牧、渔)场项目。项目相关传感器采集的数据必须接入省云上赣农农业物联网子系统。不支持近3年内已实施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或省级智慧农(牧、渔)场项目的主体进行申报。
三、补助标准
单个项目补助标准不超过该项目总投入的30%,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已获各级财政资金补助、补贴的设施设备和建设内容,不得列入该项目总投入。
四、申报材料
1、智慧农(牧、渔)场项目申报书
2、申报主体基本情况表
3、智能化、数字化设备采购清单
4、智慧农(牧、渔)场项目佐证材料(采购发票、项目合同、现场照片、获得的荣誉等)
五、办理程序
1、主体申报。具备条件的主体按照储备材料要求准备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上高县新政府大楼9楼927室(咨询电话:258159)。
2、县级审核储备。
3、上报市级储备。
六、咨询电话
0795-2518159
七、受理单位
上高县综合行政办公大楼九楼927办公室,上高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农村发展改革股(规划与产业发展岗)
八、申报时间
2025年9月8日-9月14日
九、联系方式
0795-2518159
上高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