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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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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上高县范围内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重点是省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和省级家庭农场,应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

二、申报原则

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选择的原则。

三、申报内容

生产设施条件改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有意愿开展生产设施条件改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的主体自愿申报,并到所在乡镇进行申报登记备案。

2.审核。申报结束后,由乡镇对申报主体进行审核,并择优选择。

3.复核。县农业农村局将对有异议或存在问题的主体情况进行抽查复核。

4.公示。复核结束后,及时将结果进行公示。

五、申材料

现场申报登记,无需提交其他材料。

、其他事项

1. 申报时间:2025年7月11日下午下班截止。

2. 申报地址:所属地乡镇或上高县农业农村局(上高县新政府大楼9楼912室)。

3. 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曹永华18172958820,办电0795-2518267。

上高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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