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统计局
上高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6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上高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上府〔2023〕4号)要求,我县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乡镇、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全县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检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县委、县政府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党政主要领导多次专题听取普查工作汇报,召开工作部署推进会和专项调度会,研究部署全县普查工作并深入一线调研指导上户清查及登记工作,分管副县长定期调度普查工作情况,清查及入户登记阶段每日调度。2023年5月8日,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37个部门组成的上高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统筹部署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23年6月,完成县乡两级普查机构的组建,为全县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对接宜春中心城,争创中部百强县”奋斗目标,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保障具体工作部署到位、普查人员落实到位、普查经费安排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368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县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取得了丰富详实的资料。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上高篇章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上高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经济普查办公室)以普查方案为基础,借鉴以往普查工作经验,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在探索路径上,选取敖阳街道桂林社区开展了县级综合试点,经过综合试点,开展了全流程演练,获取了宝贵的工作经验,锻炼了普查队伍。在制度保障上,先后印发了《上高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上高县第五次经济普查问题解答制度》《上高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上高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等工作制度,为普查实施提供了全方位的制度保障。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我县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逐一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的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技术手段上,利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四、确保数据质量
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县乡两级普查机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江西省实施方案》,认真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为检验各普查区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县经济普查办公室开展了多轮全覆盖调研督导;在清查及登记阶段,实行“普查员自查、乡镇复查、县级抽查”三级审核制度,严把数据质量关;入户登记后,县经济普查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数据质量抽查,对全县3个普查小区,43个单位和99个个体经营户开展数据质量检查,验证数据真实性,配合并顺利通过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对我县1个普查小区开展的数据质量核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普查数据经得起检验。
总体来看,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普查主要数据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8253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23.6%,从业人员120889人,增长11.3%。个体经营户25087个,从业人员450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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