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免后补”直补改革和2021年全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两个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21〕6号)
二、补贴对象
2021年补贴对象:全县生猪年出栏1万头及以上,蛋禽存栏5万羽及以上,肉禽年出栏10万羽及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
三、直补标准
生猪补助经费2元/头∙年;牛补助经费3元/头∙年;羊补助经费1.5元/头∙年;蛋禽(种禽)补助经费0.4元/羽∙年,肉禽补助经费0.2元/羽∙年
三、办理程序
1.自愿申报,养殖户自愿进行系统申报
2.核实登记,县畜牧水产局收到网上申请后,根据平时掌握畜禽养殖情况进行合理性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先免后补登记。
3.免疫实施,养殖户录入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免疫情况、检疫票、疫苗购买发票等信息。
4.补助申请,实行“先免后补”的规模养殖场户,于当年12月5日前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向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请,根据系统汇总数据,填写“先免后补”经费补助申请表。
5.检查核实,县畜牧水产局可随时查看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关情况,必要时开展现场抽查,对免疫信息系统异常且无法提供有效佐证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补助资格,退回申请。
6.补贴审核。县畜牧水产局要严格按照“先免后补、不免不补”的原则,对养殖场户申报直补畜禽数量进行合理性审核,驳回的企业补齐相关佐证资料,企业应于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齐有关材料并重新提交审核。
7.信息公示,审核的补助头(羽)数及补助资金,通过信息系统平台在本县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财政部门核拨。
8.资金拨付。于当年12月25日前,通过“一卡通”(“一折通”)或银行账户的形式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先免后补”的养殖场户。
四、受理单位
上高县畜牧水产局(畜牧兽医站) 地址:上高县清莲路9号行政综合大楼9楼
五、办理时限和政策时限
12月25日前
六、咨询电话及监督渠道
0795-2521920 上高县畜牧水产局
八、补贴结果发布
补贴对象及资金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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