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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群众满意度 | 凝心聚力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奋力绘就美丽江西上高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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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上高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思路和生态环境保护新模式,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上高县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成为常态,生态环境保护始终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双向发力。多彩上高,蓝天白云常在、绿水青山长留、鱼翔浅底常有、鸟语花香常见,一幅山清水秀天蓝的新画卷正在奋力绘就。

天更蓝——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高县中心城区PM2.5年平均浓度为29μg/m³,优良率为94%,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蓝天白云”逐步成为常态。

县政府每年聘请第三方服务团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时找准大气问题,助力空气质量稳步提升;投入209万元建设15个高空瞭望系统,在全县范围高空抓拍火点黑斑,及时有效开展禁烧宣传、遏制火点数量;投入54.5万元安装柴油货车尾气远程在线监测(OBD)系统,在线实时了解汽车尾气是否达标排放,及时淘汰不合格柴油货车。

水更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县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且由Ⅲ类提升至Ⅱ类,国控良田断面水质综合指数同比变好3%;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锦江水质(良田断面)自2022年连续三年达到地表水Ⅲ类并稳定达标。这一江清水,是上高县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全力治水的结果。

开展野鸡水流域综合治理工作,2024年3月底投入400万元完成第二轮清淤,彻底清理底泥,化解了汛期超标风险。开展了锦江河部分流域规范生猪养殖专项整治行动,拆除锦江河干流1000米范围内猪场及野鸡水支流5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场2.8万平方米,补偿资金约292万。同时,成功申报中央资金1200万元用于锦江流域(上高段)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并对锦江干流和野鸡水等部分支流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从源头把控水污染。

生态更秀美——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不断增强全县生态宜居的质量,上高的秀丽风景已成为新的名片,全县14个乡镇全部获得“省级生态乡镇”荣誉称号,省级生态乡镇覆盖率达到100%,16个行政村获得“省级生态村”荣誉称号,151个行政村获得“市级生态村”荣誉称号,市级生态村覆盖率达到82.5%,2023年9月,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积极推进“美丽细胞”建设,上高南方水泥成功入选为省级美丽工厂优秀案例。

开展自然保护区“绿盾”专项行动,全县森林覆盖率提升至46.97%,荣获国家园林县城,湿地保有量稳定在6441.15公顷,生态质量指数(EQI)持续保持良好。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如今的上高,放眼望去,生态美景随处可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早已深入人心。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的上高,正逐“绿”而行,向“绿”而兴,全“绿”以赴,凝心聚力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奋力绘就美丽江西上高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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