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县级抽检计划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上高县2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自消毒餐饮具已核查处置完毕,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上高县前厅后厨饭店
一、抽样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1、自行消毒餐具(餐盘)
2、自行消毒餐具(餐碗)
抽样日期:2025-7-24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mg/100cm²
二、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上高县前厅后厨饭店使用的餐具经抽样检测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上市监当罚〔2025〕147号)
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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