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县近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次抽检,涉及食用农产品、饮料、调味品、肉制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酒类等13大类共124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115批次,问题样品9批次。(详情见附件)。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上高县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清产品流向,开展原因分析,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不合格产品时,可拨打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