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江西省《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2013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等规定,经我局依照江西省《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2013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组织现场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标准的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8月6日至8月12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5—2516658 传真:0795—2511593
通讯地址:上高县清莲路9号综合行政办公大楼217室 邮政编码:336400
2025年8月6日
企业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企业 负责人 |
质量 负责人 |
经营方式 |
经营地址 |
经营范围 |
上高县九九红药房有限公司 |
李治 |
万玉华 |
万玉华 |
零售(Ⅲ) |
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锦阳街道阳霞路9号(东方星城)15栋215号 |
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不含毒性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含冷藏药品)、肽类激素(仅限胰岛素)、其他生物制品(含冷藏药品)、血液制品(含冷藏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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