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局抽检计划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上高县1批次不合格食品已核查处置完毕,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上高县花园购物广场
一、抽样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水果姜片(话化类)
生产日期:2023年11月07日
不合格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g/kg
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上高县花园购物广场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上高县花园购物广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上市监食处罚〔2024〕45号)
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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