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县政府委托,8月26日上高县审计局局长熊光明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作了《关于上高县202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县审计局对上高县202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上高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非税资金收支、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等重点资金和项目情况,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同时,对上高县发改委、交通局、司法局、医保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教体局、住建局、民政局等9个部门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审计评价意见
2024年,上高县财政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用好财政政策空间,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主动担当、攻坚克难,有力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一)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大盘。一是“稳”住经济平稳运行。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05亿元,同比下降7.62%。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34亿元,同比下降33.2%。二是“争”的势头强劲。紧盯国家出台的一揽子增量政策,积极争取资金要素支持,全年累计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6.22亿元,转移支付资金22亿元。三是“进”的动能增强。争取增发国债资金9702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5313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7091万元、省级基建资金45万元。同时获得家装厨卫“焕新”500万元试点资金。
(二)协同共进助力企业发展。一是加强财金政策联动。全年开展“财园信贷通”业务37487万元,惠及99户企业;续贷帮扶业务21324万元,惠及33户企业;“科贷通”业务 8670 万元,惠及23 户企业;“财政惠农信贷通”共发放贷款309笔,累计放贷金额20853万元。二是加强财政资金调控作用。安排2000万元工业转型升级资金、1000万元科技创新基金,重点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技术改造等项目;安排252.4万元助力数字经济发展。
(三)用心用情增进民生福祉。一是民生保障持续改善。建立基础养老金定期提标提补机制。全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26189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13603万元。二是支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发放稻谷补贴资金1819.58万元,惠及1.48万农户;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4977.4万元,有效分担农户种粮风险;安排财政资金7200万元建设2.4万亩高标准农田,确保达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效果。三是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安排新农村建设资金1980万元,助力66个村庄改善生活环境,补齐农村建设短板;安排1134万元助力8个小区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惠及1430户居民。
二、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全县财政收入累计完成418278万元,财政支出累计完成46851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9803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6626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867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979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良好,但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在预算安排、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为非本级预算单位预算专项经费、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下拨等问题。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9个县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各单位预算管理不断加强,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少数单位还存在土地交易费未及时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往来款未及时清理、财务报账手续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
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抽查2023-2024年期间实施的财政预(结)算评审项目发现,部分项目评审工作在预算申报、审核等环节存在协作机制不畅的问题,工作时效性大打折扣,严重影响了政府投资项目的整体推进效率;部分中介机构委托合同签订不规范;财政评审中心对中介服务机构年度考核评价工作滞后等问题。
五、审计建议
(一)确保财政收支真实。财政收支应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杜绝虚报收入或虚列支出行为。
(二)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三)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充分发挥财政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加大对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和清理力度,盘活长期闲置的结余资金。
(四)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程序和内容,强化预算编制和约束。严禁采购方式随意化。
(五)严格政府债务管理。要控制债务规模,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对债务风险进行动态监管,防止和规避财政风险。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