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类提供餐饮服务的机构、企业、个体经营户、社会组织:
按照《上高县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试行)》要求,聚焦老年人就餐实际困难,满足低保、特困、低保边缘等低收入人口中的老年人以及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助餐需求,以普惠性、多样化为发展路径,坚持政府统筹、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稳步推进上高县老年助餐点的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老年助餐合作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敖阳街道商城路社区、敖阳街道和平路社区、敖阳街道正阳社区,锦江镇观音阁社区、锦阳街道锦绣社区辖区内,凡有意愿为老年人提供方便、经济实惠餐饮及服务的均可参与报名。
二、招募条件
1.在市场监管部门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2.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信用状况良好、守法诚信,自觉接受食品、卫生等行业部门的指导监督,能够积极配合民政部门业务指导。
3.结合老年人就餐实际需求,带头模范开展敬老、助老、爱老的助餐送餐服务工作。
三、建设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等食品安全和环保、消防等有关要求。应设置在合理位置,安排在建筑的低层,不得安排在地下室、半地下层和夹层。经营场所均应设在室内。
2.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等要求。
3.具备制餐和配餐功能,集中就餐区域面积不少于20㎡,能够容纳10名以上老年人同时就餐。
4.每年经营时间不少于300天,须提供中餐、晚餐,鼓励提供早餐。鼓励提供网络平台点餐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辅助助餐服务。
5.鼓励设置公共洗手间,鼓励设置老年人休息区。
6.助餐服务点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运营主体应依法依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六公示”制度。
四、相关政策支持
凡入选老年人助餐点的单位,按照《上高县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试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用水、用电、用气等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
五、申请程序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0日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资料: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份。
4.报名地点:上高县人民政府县民政局119办公室联系电话:0795-2502462。
上高县民政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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