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国防动员工作体制机制,根据市委办《关于调整县市区国防动员机构设置的批复》(宜市编办文【2022】124号)精神,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我县人民防空、国防动员工作机构设置作如下调整:
在上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挂上高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上高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涉及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相关职能划入上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加挂上高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不再承担人民防空相关职能。
中共上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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