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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延期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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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临时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59号)规定,以下临时用地项目经上高县自然资源局审批,同意延期,现将临时用地内容向社会公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用地单位

项目名称

土地坐落

批准

面积

(公顷)

用途

批复文号

使用期限

1

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上高分中心

S428绕上高城区段一级公路新建工程场站建设临时用地

新界埠光明村

1.0571

材料堆场

上自然资字〔2025〕17号

延长至202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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