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茶杉禽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取水许可申请书》和《上高县茶杉禽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羽标准化富硒蛋鸡养殖基地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现你公司已根据专家组意见修编完成。经研究,现就你公司取水许可申请批复如下:
一、上高县茶杉禽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羽标准化富硒蛋鸡养殖基地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徐家渡镇石源村,项目用地为租赁上高县徐家渡镇石源村建设用地,总占地27347m2,建筑面积为8960m2,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40′24.535″北纬28°13′6.562″,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年产30万羽富硒蛋鸡。项目生产用水取用地下水,生活用水是外购桶装水。取水口机井位于厂区内,井深60m,井径200mm,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14°40′32.664″,北纬28°13′2.568″。
二、同意本项目取水规模。本次论证本项目用水规模为56.08m3/d,年取水量为2.05万m3/a。按年产30万羽标准化富硒蛋鸡计,项目单位产品用水量0.188L/羽•d,小于《江西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DB36/T420—2024中A0321蛋鸡养殖用水定额1.0L/羽•d标准,取用水量较为合理。
三、同意本项目的退水影响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鸡舍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鸡舍冲洗废水产生量为0.19m3/d(69.63m3/a),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96m3/d(350.4m3/a),其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SS、总磷、氨氮等,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采取“格栅+收集池+厌氧池+生化池”工艺处理后,CODcr、BOD、SS等因子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表1旱作标准,NH-N、总磷、粪大肠菌群数等参照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要求后,用于周边农林地灌溉,不设排污口。项目无生产生活废污水外排,对周边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四、你公司应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建立取用水台账,确保项目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符合控制目标。
五、你公司应做好取用水计量工作,定期检定或者核准取水计量设施,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六、你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向我局报送相关材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七、建设项目取水事项的取水规模、地点及用途等若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上报我局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特此批复。
上高县水利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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