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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进场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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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发改20257

关于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

清洁煤电扩建项目进场道路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上高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报来《关于批复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工程(进场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上城字〔202523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工程实施便利的需要,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同意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进场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503-360923-04-01-441774建设。项目单位为上高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上高县芦洲乡郭溪村东南侧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规模项目新建一条长约500米、宽约7米的水泥混凝土进场道路,包括新建边坡土石方工程、护面工程、扶壁式挡土墙截排水沟监测工程道路工程等。

项目计划建设期限:20254-202511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10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及申请上级资金

、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招投标。

、请你单位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上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41   

上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秘书股       202541日印发

附件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进场道路工程

内容

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

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监理

设备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经研究,按照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同意核准。同时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国家指定的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信息网络发布。

审批部门盖章       

20254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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