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及负责人信息 | |||||
序号 | 部门 | 主要职责 | 依据 | 联系电话、负责人 | 办公地址、工作时间 |
1 | 中共上高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 | 负责处理中共上高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 关于设立中共上高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的批复 | 联系电话: 0795—2519019 负责人:聂雪敏 |
上高县沿江东路5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
2 | 综合股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宣传、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 | 上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联系电话: 0795—2519019 经办人:邓优 |
上高县沿江东路5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
3 | 拥军优抚股 | 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承办全县因战因公致残的退役军人的残疾等级评定(调整)工作;承办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的配置工作;指导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身份认定工作;拟定全县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审核拟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落实军队移交我县符合条件的离休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 上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联系电话: 0795—2519077 负责人:简卫敏 |
上高县沿江东路5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
4 | 移交安置股 | 拟定全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直单位计划安置工作;负责符合安置政策的随军随调家属的安置;拟定全县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树立和宣传创业典型,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负责全县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指导全县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 上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联系电话: 0795—2519096 负责人:聂清云 |
上高县沿江东路5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
5 | 信息数据股 | 负责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承担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平台的建立和维护;承担退役军人互联网信息平台的建立和维护;负责互联网退役军人诉求的回复,解惑释疑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传;局系统综治考评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承担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 | 上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联系电话: 0795—2519020 负责人:戈定义 |
上高县沿江东路5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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