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上高县报名点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县直卫生健康单位、各乡镇卫生院、各民营医院:
现将市卫健委《关于做好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宜春考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宜卫医考字[2023]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宜春考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宜卫医考[2023]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做好报名工作。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现场审核地点:上高县卫健委0405室
(二)现场审核时间:
考试类别 |
单 位 |
时 间 |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乡镇卫生院 |
12月7-8日 |
民营医院及其他医疗单位 |
12月11-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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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疗卫生单位 |
12月13日 |
|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
所有涉及单位 |
12月14日 |
(三)材料上报要求:
1、各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逐一核实材料,核实无误后由报考单位统一送审并填写《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和《2024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士级、师级、中级要分开填写, 以一线人员身份审报的要单独做表。
2、申报人员要在“申报人员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对应栏内填写电话号码。
3、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初审无误的在申报表相应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
4、卫考申报材料按顺序号排列,原件和复印件分开装订,原件等市审核完后领回,具体等市里通知。
①复印件顺序:申报表,身份证,学历、学位,学历查询结果,资格证,执业证,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近三年无医疗事故、无医疗差错、未受行政处分的证明,社保证明,工资审批表,其他材料。
②原件顺序:身份证,学历、学位,资格证,执业证,社保证明,工资审批表,其他材料。
5、护考申报材料按顺序排列,原件和复印件分开装订,原件等市审核完后领回,具体等市里通知。
①复印件顺序:申报表,身份证,学历、学位,学历查询结果。
②原件顺序:身份证,学历、学位。
6、所有打印或复印材料用A4纸,复印材料竖向复印。执业证、资格证等材料信息要复印完整,如:护士执业证要复印到首次注册、有效期、变更单位等信息。执业医师证进行了变更的要把信息复印到。
附件1:《关于做好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宜春考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宜卫医考字[2023]2号)
附件2:《关于做好2024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宜春考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宜卫医考[2023]3号)
附件3:《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附件4:《2024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上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