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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县政协十一届六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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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阳、罗家林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完善综合治税机制,提升税收征管质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我局第13次党委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综合治税的工作情况

上高县税务局依托综合治税工作机制,强化专班运行,实时掌握企业发展需求和税费风险疑点,做到提前响应、快速反应。

一是强化部门协作,构建共治格局。上高县税务局定期与当地各部门、乡镇走访交流,主要了解各乡镇主要经济指标、税收特点以及当前存在的税收征纳矛盾等情况,认真听取提出的关于税收执法、税费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获取重点项目立项、投资等信息,以便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涉税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共同商讨税收政策执行、财政资金与税收关联等问题,对下一步综合治税工作达成共识。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或特定税收问题,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比如,与公安部门联合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与金融监管部门合作对企业资金流进行监控分析,形成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二是深化数据分析,推进以数治税。上高县税务局通过健全大数据共享、查询导出等留痕管理以及数据安全检查和通报机制,推进跨部门数据和其他敏感数据的安全可控使用,进一步提升供数能力。持续做好对外数据共享清单的更新上报和下发,根据《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务系统与外部门数据共享实施办法》(宜税函〔2023〕2号),持续规范供数审批流程。2024年共向本地或外地公安、纪委和稽查等部门提供数据60余次,提供表格600余张,加工数据总量3万余条。稽查立案数和协查数量大幅减少,2024年上高稽查立案数量为29户次,同比下降71.9%;接收系统协查函310户次,同比下降38.61%。三是优化征管模式,提升征管效能。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特点、纳税信用等级等因素,对纳税人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对大型企业实行专业化团队管理,提供个性化纳税服务和重点税源监控;对中小企业实行行业化管理,加强日常征管和风险预警;对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化管理,推行定期定额征收与自行申报相结合的征管方式。推进征管流程优化,简化办税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办税环节和资料报送。全面推行网上办税、自助办税,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实现大部分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掌上办。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建立重点税源企业管理台账,实时跟踪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纳税情况。定期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调研,了解企业需求,为企业提供政策辅导和涉税风险提醒。对重点税源企业的重大涉税事项,提前介入,进行风险评估和政策指导。四是创新服务举措,提高纳税遵从。开展精准政策辅导,利用大数据分析纳税人的行业属性、经营特点和纳税情况,为纳税人精准推送适用的税收政策。通过举办纳税人学堂、一对一辅导等形式,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税收政策,掌握办税流程,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建立征纳沟通机制,搭建多元化的征纳沟通平台,如税企群、征纳互动平台等,及时解答纳税人的涉税疑问,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建议。定期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针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及时改进服务措施,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完善纳税信用评价体系,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使用等情况纳入信用评价指标。对纳税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给予更多办税便利和政策优惠;对纳税信用等级低的纳税人,加强监管和风险预警,实施联合惩戒,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

二、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的打算

健全完善综合治税平台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是提升税收征管效率、强化税源监控的重要手段提请县委县政府牵头构建“政府主导+技术支撑+制度约束”三位一体的协同机制实现涉税数据实时共享,提升税收征管效率与精准度。具体建议如下:

(一)顶层设计与制度保障

依托现有的综合治税应用平台,进一步明确各部门数据共享的涉税涉费信息,覆盖财政、市场监管、公安、住建等多部门,并制定数据共享标准(格式、安全等级、更新频率),确保数据可用、准确。并建立负面清单制度,除国家安全等特殊情形外,部门不得以“内部规定”为由拒绝共享。

(二)运行机制与应用

税务部门提出数据需求,平台自动匹配并推送至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数据实时、定期同步至税务系统(如用于税源监控、风险分析),畅通数据共享流程。完善考核与监督,将数据共享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对响应不及时、数据质量差的单位通报督促。定期评估平台效果,优化数据应用场景(如联合监管企业欠税、打击涉税违法)。

(三)试点与优化

先选取重点部门(如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或区域开展试点,验证流程可行性。例如,当前上高县辖区范围内,工商登记户数与税务登记户数不匹配的情况一直存在,为规范上高县市场环境,申请与市监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当税务部门发现存在已办工商登记但未办理税务登记的情况存在,由税务部门先行进行税务事项通知,责令其进行税务登记。如果企业不配合或税务部门无法联系企业,则由税务部门通过市监网站进行反馈,由市监部门核实后对企业发起异常核查,进行处理。并建立双向反馈数据通道,由市监部门定期向税务部门反馈两年及两年以上未年报名单,税务部门对数据进行筛查,区分出名单中的欠税企业、未办税务登记企业,已注销企业并向市监部门反馈,多层次清理僵尸户

通过以上试点,收集反馈完善平台功能,逐步扩展至全部门、全领域数据覆盖。

感谢你们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复!

                国家税务总局上高县税务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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