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受理上高裕盛工业有限公司皮质运动鞋生产线新增模具维修技术改造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5-04-17至2025-04-22,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5-2586585
通讯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
邮编:33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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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上高裕盛工业有限公司皮质运动鞋生产线新增模具维修技术改造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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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五里岭产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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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上高裕盛工业有限公司 | ||||
编制单位: | 江西新采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技改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江西上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五里岭产业园上高裕盛工业有限公司厂区内(东经114°49′35.930″、北纬28°15′18.157″),占地面积704.2亩(469469㎡),本次技改不新增用地。项目北面为空地,南面为惠泽花苑二期,东面为空地和冠兴名苑,西面为上高县荣炭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次技改主要为模具维修及喷涂和更新优化厂区部分设备。项目技改模具维修喷涂依托现有E2车间、修模房为新增,新增的主要设备为:铁氟龙热处理炉2台、不锈钢环保喷漆台1台;其他变化部分均在现有车间内,因厂区设备移动、鞋型变化新增设备等原因,废气产污有新增或变化情况,具体如下:1、原N3车间刷胶设备搬至A1车间,原N3一个有机废气排口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也一起移到A1;2、A3车间因鞋型变化新增喷药水工序,新增8把喷枪,新增一个有机废气排口,但该工序涉及的药水现有工程也有使用,某个鞋型增加相对应的其他鞋型会减少实现,全厂产能规模不变,药水前后用量不会新增;3、B9车间因鞋型变化新增UV照射等设备,新增一个有机废气排口,照射工序为现有大底生产工序中其中一个工序,同上某个鞋型增加相对应的其他鞋型会减少实现全厂产能不变,涉及的原料不变;4、N5车间新增7台激光切割机,新增两个颗粒物废气排口;5、E2车间从原A5车间搬来部分灌注、切割设备,新增一个灌注有机废气排口、移过来两个切割颗粒物排口。 本次技改项目主要增加模具维修,现有制鞋生产线更换下来的损坏模具经修模房维修或E2车间喷涂铁氟龙返回生产线,全部自用不外售;模具(平均规格40*30*10cm)维修量16000模/年、E2车间模具喷涂量5000模、喷涂总面积1000㎡/a。技改前后成品鞋规模不变,鞋底类型为EVA大底、PU大底、IP中底、RB大底中的某一类或几类,全厂合计年产运动鞋1890万双。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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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项目本次技改工艺不涉及生产废水,现有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IP水洗修边废水、底加工车间鞋底清洗废水和水喷淋清洗废水。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一级调节过滤+二级MBR工艺)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五里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南山新河排入锦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RB鞋底生产工段工艺废气、其他工序工艺废气和本次技改项目新增的修模具废气。RB鞋底生产工段工艺废气经布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要求排放,其他工序工艺废气及修模具废气经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区车间外延50m。你企业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项目建成投产、环保竣工验收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控制指标要求:VOCs≤5.03t/a。全厂区其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控制指标要求:COD≤17.85t/a,氨氮≤1.28t/a。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审批前进行了拟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