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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禾盛米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大米生产线易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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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江西禾盛米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大米生产线易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8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2586585(环评股)

通讯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新城区),邮编:336400。

项目名称

江西禾盛米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大米生产线易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泗溪镇

建设单位

江西禾盛米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旭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易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泗溪镇,位于江西禾盛米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粮食烘干、仓储、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现有厂区内,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5°6'6.539"、北纬28°19'11.429"。项目厂址西侧为江西冠溢陶瓷有限公司,南、北侧为空地,东侧为废弃的养猪厂房。
    企业原年加工3万吨大米项目取得环评批复(上环评字〔2016〕62号)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年产30000吨粮食烘干、仓储、加工线建设项目取得环评批复(上环评字〔2017〕46号),一期已通过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大米加工线未建设,仅针对烘干生产线、仓储进行了验收)。
    本项目依托现有厂区,新增大米加工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新建生产车间、原料区和成品区,新购置生产设备替换原有老旧设备。项目建成后原江西禾盛米业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大米项目不再生产。
    项目以干稻谷为原料,通过卸粮、初清、去杂、磁选、砻谷、振动清理、谷糙分离、碾米、凉米、白米分级、抛光、色选和包装等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建成后达年产6万吨精米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卸粮粉尘、清理工段粉尘、砻谷工段粉尘和碾米工段粉尘。卸粮粉尘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清理工段粉尘、砻谷工段粉尘和碾米工段粉尘分别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审批前进行了拟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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