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污染防治(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上高县中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

访问量:

关联稿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上高县中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4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2586585(环评股)

通讯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新城区),邮编:336400。

项目名称

上高县中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敖阳街道和平路30号(原上高县人民医院)

建设单位

上高县中医院

环评机构

江西德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异地搬迁改造项目,拟搬迁至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敖阳街道和平路30号(原上高县人民医院),利用原上高县人民医院现有设施进行改造及能力提升,病房改造面积34856平方米,主要为住院楼13500平方米、妇幼楼8192平方米、门诊大楼6270平方米等,改造后全院设置病床400张。 改造内容包括:改造各病区住院病房(含老年病房)以两人间和三人间为主,均达到无障碍病房要求;改造门诊大楼(含老年病科),改善患者就医环境;线路改造、外立面门窗改造、外立面保温及墙面工程、消防工程改造、信息化系统升级、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新建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环保设施等。拆旧建新10000㎡(其中拆除德恩楼2700㎡、传染楼1540㎡、医技楼1615㎡,新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10000㎡),新建地下车库1900㎡,人防救护站1500㎡。 本项目主要设肿瘤治疗中心、中、西医内科、中、西医外科、西医儿科、中医妇科、骨伤科、皮肤科、肛肠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呼吸内科、中风专科、肿瘤专科、糖尿病专科、诊妇产科、五官科、口腔科、理疗科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门诊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特殊性质医院废、设备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医疗废水、门诊废水、洗衣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特殊性质医院废水经中和池处理后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标准限值,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高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锦江。接触池出口总余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8466-2005)预处理标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停车场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废气、食堂油烟、煎药废气和化验废气。污水处理站密闭,恶臭经活性炭吸附处置后呈无组织排放;发电机尾气由设备用房发电机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食堂油烟管道排放;煎药废气及化验废气通过机械强制抽风由排气管引至楼顶排放;停车场汽车尾气经停车场通风排气系统排放。 项目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中氨、硫化氢、氯气、臭气浓度、甲烷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的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排放标准限值;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限值,其中林格曼黑度执行《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表1中标准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临近和平路及宣化路的南、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东、西两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中药渣经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废物、含重金属清洗废液、特殊医疗废液、废活性炭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抽运处理。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审批前进行了拟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