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6月5日我局受理宜春镜界光电有限公司手机摄像头膜研发及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及建设单位的承诺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的,可以向我局提出异议,利害关系人可以就该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95-2586585(环评股)
通讯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政务服务中心,邮编:336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拟受理日期 |
1 |
宜春镜界光电有限公司手机摄像头膜研发及生产线建设项目 |
上高县工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 1 区 3 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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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成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024.6.5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