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对“江西群乔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含锂卤水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江西群乔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含锂卤水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黄金堆园区
建设内容:项目在现有的厂房内进行技术改造,产品由原来的大规格硅纤薄板变更为电池级碳酸锂卤水。主要对原有4条大规格硅纤薄板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淘汰更新部分设备,新增自动化程度高的含锂卤水生产线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30万吨含锂卤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群乔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黄金堆园区
联系电话:135****9096
联系人:聂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江西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7****9817
联系人:邹工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见附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4cEIsKE4SQqSYPl56PpqQ
提取码:8sgv
注:本《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如需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需自行下载或打印《公众意见表》并按照《公众意见表》规定格式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填写完成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以邮件或书信方式反馈给我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江西群乔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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