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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毛家渡抬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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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高县毛家渡抬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17日-2023128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2586585(环评股)

通讯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新城区),邮编:336400

项目名称

上高县毛家渡抬水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城东

建设单位

上高县水利局

环评机构

江西瑞彼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上高县城东,锦河大桥下游约1.8km(东经114°5752.07″,北纬28°1433.19″),是一座以城市景观抬水为主,兼顾防洪的水利工程。项目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4150km2,正常蓄水位44.5m,设计洪峰流量3568m3/s(P=5.0%),校核洪峰流量4110m3/s(P=2%)。闸坝由泄洪闸和冲砂闸组成,呈“一”字型布置,总宽度195.0m,冲砂闸布置在右岸。本枢纽工程为中型水闸,工程等别为III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取20年一遇 (P=5.0%),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P=2.0%)

工程总占地面积为258.1亩,永久性占地面积为167.5亩,临时占地面积为90.6亩,类型主要为水田、荒草地、一般湿地等。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主体工程包括泄洪闸、冲砂闸、护岸工程、进场防汛公路;辅助工程为水库管理房、监测设施;施工工程包括临时道路、石料场、土料场以及弃渣场;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包括陆生生态保护、水生生态保护、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声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等。

工程总投资为18005.45万元,环境保护投资约143.02万元,占整个项目总投资的0.7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态环境保持。加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土方挖掘量,规范施工操作,减少水土流失;严格按照规划执行,避免增加土地占用,尤其是林地,草地,耕地等;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划分沿线绿化工程,加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施工操作,严格按照规划执行,建成后该区域将进行生态恢复工程。同时,施工期注意控制少量的达标排放达标排放,调整对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废水污染防治要求。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大坝基坑废水、机械车辆维修及冲洗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在场地内设排水沟,先截后排,重点防止泥浆废水直接排进入锦江。排土场,原料堆放场地等须建设沉淀池,泥浆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排放。机械设备保证完好,加强管理,防止泄漏,并控制施工生产中设备用油的跑、冒、滴、漏。施工物料堆场应远离地表水体,并设置在径流不易冲刷处;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尽量利用周围村庄民用的生活设施,确实需要需建设环保厕所,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农肥,不直接向外环境排放;基坑废水包括初期基坑废水和经常性废水,初期基坑废水通过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可回用于生产,多余部分达标外排锦河;经常性废水可回用于生产或综合利用,不外排;机械冲洗维修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机械冲洗,不外排。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施肥,不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要求。废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土石方开挖与回填产生的粉尘、堆场扬尘以及车辆行驶扬尘、燃油机械工作和火药爆炸时产生的废气。施工期采用微量爆破技术,并采用湿式作业方式。同时加强工地车辆管理、施工材料、临时排土场加覆盖和冲洗进出车辆等措施控制扬尘,对弃土和垃圾及时处理,清运。现场禁止烧煤,沥青,塑料等有毒有害烟尘或恶臭气体物质。通过定期洒水降尘,加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各类废气经防治措施处理后,施工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开挖爆破,砂石料加工,交通车辆等,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距离衰减等相应的处理措施;同时在休息时间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8:00,取消爆破等源强大的施工活动。加强设备维护,避免设备故障带来的高噪声等,以减少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工程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排放限值;运行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废油抹布、手套等混入生活垃圾全过程不按危废管理,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处理;工程弃渣运送至弃渣场处理;施工期间,机械设备维修,空压机和液压设备产生的废机油,废乳化液,废液压油及废机油桶,废乳化液桶,废液压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统一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储存场所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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