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县妇保院等医疗机构变更或备案的
通 知
县妇保院等医疗机构: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经县卫健委党委研究,通知如下:
同意上高县妇幼保健院增设康复科、中西结合科。
同意邬富成牙科诊所(墨山、徐家渡点)备案申请。
同意上高民兴医院增设皮肤科。
以上备案、设置期限均为一年即2025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2日。
望申办单位接通知后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医疗机构设置工作,并及时到我委申请备案登记注册,服务社会。
上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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