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宜春宜品”品牌产品申报认定及2025年宜春市富硒产业基地、龙头企业监测与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宜农字〔2025〕39号)要求,开展第二批“宜春宜品”品牌产品申报认定及2025年宜春市富硒产业基地、龙头企业监测与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公示。
一、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日-9月9日,共5个工作日
二、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上高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农村发展改革股(乡村产业发展岗)
电话举报:07952518159
短信举报:袁霞霞,13576512423
通讯地址:上高县行政综合办公大楼927室
邮政编码:336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