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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优质稻米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实施主体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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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种植主体提出申报,县农业农村局收到申报后,组织相关人员根据申报和主体情况,初步确定的实施单位名单,经局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现就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实施主体及内容

1、锦江镇斜口村,面积300亩,实施主体为上高县荣尧农机专业合作社;

2、锦江镇团结村,面积300亩,实施主体为上高县兴泰种植专业合作社;

3、上高县野市乡水口村,面积300亩,实施主体为上高县敏慧种养专业合作社。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7日。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上高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综合股(粮油和油料作物)

电话举报:07952515078

通讯地址:上高县行政综合大楼916办公室

邮政编码:336400

上高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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