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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监测和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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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主体:

根据宜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监测和新申报工作的通知》(宜农便202597号)文件要求,现对2022年认定的市级龙头企业进行监测和组织开展2025年市级龙头企业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和新申报对象

1.监测对象:2022年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

2.新申报对象:有意愿申报并符合要求的企业

二、监测和新申报程序

按《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监测和新申报工作的通知》(宜农便202597号)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三、时间安排

2025年8月22日之前,须将材料提交到农业农村局927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李喜平,15387958008)

附件:1、《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监测和新申报工作的通知》

      2、《宜春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上高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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