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应急管理局的全面精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县各级各部门大力配合下,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现将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坚持“严”字当头,持续稳住安全生产基本盘。
1.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今年我县召开了23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15次县委常委会及常务会,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全国、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重大节假日及特殊时段管控防范等工作。同时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等专题片。
2.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为进一步压实党政领导责任,明确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发挥示范、带动和指导作用,“一岗双责”进一步深化,我局采取“工作提示函”方式提醒县领导在开展其他工作的同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一并部署和落实。坚持每月对乡镇、县直部门主要领导的督导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地各部门党政负责人深入一线查隐患,直插现场促整改。同时我局严格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目前江西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为全市唯一家创建一级标准化的企业,上半年,今年以来,县级领导累计开展督查检查330人次,乡镇和县直部门主要领导累计开展督查检查1012人次。
3.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重大隐患专项整治。为切实防范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我局相继出台了《上高县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攻坚方案》等文件,制定“施工图”,明确措施及责任,每月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录入市、县闭环管理系统,同时成立由局长为组长的县“三比三争三赛”防范较大事故攻坚领导小组,统筹推动攻坚行动各项工作,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隐患就是事故,风险就是杀手”的理念进一步树牢。截至目前,全县共抽查企业总数1458家,重点企业帮扶指导110家,行政处罚43次,累计处罚金额92万余元,移送司法机关1人,检查发现电焊等特作人员无证上岗作业5家,责令停产整顿企业8家,曝光企业10家,公布典型执法案例7个,累计上报重大事故隐患170条,整改完成率为78.23%,其中企业自查重大隐患62条,整改完成61条,部门检查重大事故隐患108条,整改完成72条。
4.突出重点时段,抓实安全生产督导检查。5月起,我局成立以查处动火作业及外包作业为主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暗访组,对辖区内工贸、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直管行业企业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暗访暗查。检查企业59家,发现隐患195条。今年以来,县安委办组织开展了6次明查暗访活动,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547人次,检查企业(场所)2361家,发现问题隐患1197条,均已责令限期整改到位,确保了全县重要时段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5.紧盯重点领域,持续推进专项整治。非煤矿山领域:今年以来,开展矿山高质量整治提升行动、废弃矿山安全管理和生态修复专项行动、尾矿库汛期联合检查行动等联合检查4次,检查矿山企业70余家次,下达执法文书150余份,立案处罚14家,罚款金额达85.1万元。全县矿山企业累计开展应急演练50余次,参演人员共计600余人,其中汛期专项应急演练39次。各企业按要求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并建立一人一档培训档案,同时2次组织全县矿山企业从业人员集中培训安全生产知识,累计800余人次参加,有效提升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危险化学品领域:联合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对照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细则开展重大危险源自查,共排查问题隐患35条,并在全部整改完成的问题隐患基础上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举一反三。从4月开始,全面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提前报备制度,要求企业提前报备特殊作业计划。县应急管理局进行抽查核查,重点突击检查特级、一级动火及受限空间作业,共检查特殊作业35家次,发现隐患15条,全部整改完成。道路交通领域:聚焦路面违法,开展各类交通秩序整治180余次,累计出动警力9600余人次、警车1400余辆次,查处酒驾470起(其中醉驾60起),涉牌涉证148起,无证155起、超员330起,未年检1734起、违反禁令指示标志4572起、逆向行驶8984起、超载2372起、乱停乱放12906起,未戴安全头盔9881起,电动自行车违法(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道行驶)36206起、不系安全带35318起及其他一般违法行为56000余起。聚焦安全意识,围绕“一盔一带”“美丽乡村行”、为主题开展安全宣传168次,“一栏一标语”宣传阵地建设130余个;以广场、车站、超市、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加大交通安全日常警示,发放资料5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标语30余条;在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活动,共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劝导4000余人次,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万余起。建筑施工领域:通过购买技术服务,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范围内在建工程已进行4次地毯式全覆盖安全督查检查,累计检查在建项目73家次,出动检查人员48余人次,发现安全隐患428条,下发检查情况通报4份,做到有执法文书、有情况通报、有隐患台账、有整改回复,全面落实安全隐患闭环管理要求。在日常工作中,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采取随机抽查、飞行检查的方式,深入一线随机突击检查,实现检查方式从有准备检查到无准备抽查的转变。今年以来,共约谈企业1家,罚款13.4万元。城镇燃气领域:大力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统一配送工作,结合《宜春市规范液化石油气安全配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县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配送工作实施方案,明晰各部门在液化石油气行业的监管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动瓶装液化气安全配送工作按照“四统一、一规范”要求落实落地。目前已完成气站的区域划分,对全县7个液化气场站80余名配送员进行了集中培训考核,订制了统一制式、统一标识、统一规格、配备气瓶固定支架、灭火器、燃气泄漏报警器等安全设施的专用配送车81辆,并全部完成挂牌工作。消防安全领域:重点部署开展了劳动密集型企业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生命通道”治理工作和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工作,共排查劳动密集型企业260家,排查和整治隐患246处,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2045家,整治隐患1414条。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场所)595家,发现火灾隐患790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742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90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3份、临时查封决定书12份,责令“三停”6家,罚款9.995万元。工业制造领域:积极开展冶金、建材等行业钢结构筒型仓专项整治,对记录在册18家建材企业716个钢结构筒型仓摸底排查,同时聘请专家对重点建材行业进行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共发现问题39条,针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执法文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已全部整改完毕。要求各工贸企业对照《2023年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第10号令)开展自查自纠,企业自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8条,9月底前全部闭环整改到位。商贸领域:紧盯大型商场(超市)、加油站、农贸市场、商贸物流仓储等重点场所,突出在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对各大重点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配合相关部门按照《江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完善企业管理机制,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截至目前,已组织检查49次,检查企业136家次,发出整改通知书26张,发现隐患问题113条,已全部完成整改。能源领域:加强对全县能源行业安全督查检查,特别是油气长输管道占压排查、赣能上高电厂、电网、新能源等领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共派出督导组15个,检查企业58家次,排查问题隐患21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积极落实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组织能源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自查发现隐患2条,均已建立清单并实现闭环管理。农林水领域:在全县范围内对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擅自生产、经营农药的,或生产、经营已撤销登记的农药、过期农药的农资店开展大检查,同时对全县监管范围内的农资店开展种子、农药执法抽检工作,保证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农资店100余家,出动执法人员14人次;积极开展“春雷行动”“子夜护鱼”行动,对辖区锦江河水域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巡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工作,全力维护县渔业秩序稳定及水域生态安全,共执法巡查15次,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排查林业加工企业安全隐患36家次,检查出动54人次,查出隐患12条,均已整改完成,开展松材线虫病安全除治检查3次,检查出动18人次,发现隐患4条,隐患当即整改到位。开展防汛检查、小水电专项综合专项整治行动、水利工程隐患排查、山塘水库安全隐患督查,以及对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安全进行隐患排查,针对排查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逐条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特种设备领域: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隐患自查自纠、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反“三违”等工作,督促企业进行风险分级管控,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清零”。目前正在开展电梯安全大检查、气体充装站安全专项整治、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03家,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55条,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34份,立案查处企业4家,行政处罚8万元。根据上级要求,召回不符合标准50kg双相瓶75只,已全部送气瓶检验机构处理。
(二)坚持“实”字托底,织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网。
1.做好灾情报送工作。今年以来,我县共遭遇了3次洪涝灾害,造成8778人次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1257.98公顷,农作物成灾面积205.37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11.4公顷,直接经济损失995.74万元。为切实解决好受灾人员在冬春今荒期间的基本生活问题,县减灾委及时组织各乡镇进行统计调查,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定、县备案”的工作流程确定救助对象,将结果及时进行张榜公示,已上报需救助人口2198户6541人
2.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5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为确保“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县减灾办于4月24日印发了《上高县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并于5月9日组织县减灾委成员单位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会议明确了县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具体任务分工。5月12日当天组织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在万象广场开展宣传活动,现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条幅、现场演示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各类灾害防范知识和应对基本技能,进一步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据统计,此次活动全县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共计8000余份,公益视频播放200余次,张贴、悬挂宣传标语400余条,发送公益短信4万余条,共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20余次,共16000余人参加。
3.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为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不断提升乡镇(街道)、村(社区)灾害信息员业务能力,确保灾情管理、报送工作顺利开展,4月28日,我县组织开展了灾害信息员培训工作会议,各乡镇(街道)、部分重点涉灾村灾害信息员共96人参加了培训。
4.加强基层应急体系能力建设。进一步整合人力资源。16个乡镇(街道)建立了一支3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行政村(社区)同时也组建了一支不少于10人的应急救援力量,逐步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力量;确定了241名村组报灾信息员,全面推进基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三)坚持“防”字在先,筑牢森林草原防灭火防火墙。
1.提高政治站位,很抓工作落实。不断强化全县各乡镇场(街道)、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等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不断完善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职能部门全力抓的责任机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乡镇机关干部及县直机关单位森林防火工作,联村包片责任制,着力强化乡、镇、村、组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确保工作重心下移至村、组、户。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实行森林防火目标管理。强化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的防火责任,确实落实森林防火经费和森林防火奖惩制度。
2.狠抓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县森林防火意识。1-4月份开展“平安春季”行动联合内蒙古江西省宜春驻防队伍开展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10月份全县范围开展“防火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开展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加强森林防火教育宣传,加大森林火灾违规用火查处情况的曝光力度,做到宣传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全覆盖。认真做好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春节、冬至、清明、五一期间,各乡镇场(街道)、县直各部门均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带头承诺文明祭祀,倡导广大群众开展献鲜花、植长青树,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活动,推进文明祭祀进程。截至目前为止累计出动防火宣传500车次,发放宣传单30万余份,张贴禁火令25万余张,张贴宣传标语6500条,推送微信3000条。
3.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落细。在重点时节以及高火险天气时,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全县当前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的督促检查。重点从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特别是“一长、三督、五员”责任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通过采取督导检查的方式,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坚持“抗”字为本,着力做好防汛抗旱准备。
1.深化认识,全面筑牢思想防线。我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全县防汛抗旱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汛抗旱救灾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县领导多次带头深入基层调研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2.提高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县局落实了水库、堤防、陂闸安全度汛“五个责任人”、水电站“双主体责任人”,山洪灾害“五级联防责任人”跨汛期施工涉水工程“防汛责任人”,并在上高政府网进行了公示,同时与各乡镇(街道)签订防汛目标任务书,进一步强化以党政同责、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的落实。
3.积极谋划,开展培训与演练。分别于4月和6月先后开展了两次全县水旱灾害防御知识培训。5月份,由县防指牵头,联合县人武部指挥辖区消防救援大队、应急救援、蓝天援救以及基干民兵等专业队伍开展全县军警民联合防汛抢险综合应急演练,有效提升我县抢险队伍业务知识水平和应急实战能力。
4.开展防汛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县防指多次牵头,组织应急、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气象等相关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的汛前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各乡镇主要领导坐镇指挥情况、防汛值班值守情况、责任人到岗履职情况逐个进行电话抽查,确保安全度汛。
5.加强监测预警与会商部署。针对每次强降雨过程,先后4次组织应急、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气象、水文水资源等相关涉灾部门参与防指会商研判,严密部署防御工作,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1次,多次以发文、发电形式通知各地、各相关部门做好强降雨防范;利用信息平台、微信、广播及时发送预报、预警信息8万余条次。
二、2024年工作安排和打算
(一)工作思路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安全生产十五条、省五十条、市七十条、县七十二条措施,深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的学习贯彻,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各级各部门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意识,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同频共振。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及森林火灾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力争不发生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事故。
(三)重点工作及具体举措
1.织密两个网络。一是织密安全监管网。进一步强化县十三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职责,细化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及时消除新业态新领域安全职责不清导致的监管盲区漏洞,切实落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二是织密安全责任网。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配齐配足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从源头上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2.深化三个整治。一是继续扎实开展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攻坚行动,坚持标本兼治,立查立改,对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等突出问题,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切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强化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依法依规开展整治行动,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及时调度和通报各地各部门专项排查整治进展情况,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三是严格落实“一书两函”制度治理问题隐患,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将检查发现的问题梳理逐条对照整改,确保问题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
3.强化四项工作。一是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针对今年报送的灾情,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减灾办+专委会”运行机制的实施力度,增强防灾减灾能力。二是强化森林防灭火工作。督促各地继续抓好野外火源管控,积极排查整治隐患,加强森林防灭火科学应急技能培训,对森林火灾将进一步加大火案侦破和查处力度。三是强化防汛抗旱准备工作,提高防汛抗旱的成效。在做好短时强降雨防范工作的同时,抓好抗旱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强灌溉设施的水毁修复和配套完善。四是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时刻做好应急备战,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上高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