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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司法局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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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践行司法行政为民服务宗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强化司法为民,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着力建设各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打造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司法行政职能于一体的“窗口化”服务平台;积极打造“12348中国法网平台”建设,通过建立县、乡镇场(街道)、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群,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向基层延伸,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机构查询和导航等在线服务,让群众能够随时随地享受公共法律服务。目前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6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都已建立完成,全县122个行政村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占比66.67%。基本实现了农村社区法律服务全覆盖。

(二)公证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截止至6月14日,共办理公证668件,其中国内民事及经济594件,涉外67件,涉港澳台7件,未出现一件错、假证,未收到一例案件投诉。定期组织公证人员参加职业道德纪律学习和政治学习,提高公证队伍素质;组织公证人员对公证案卷开展自查、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改,提高质量意识;与人社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公证机构事业编制的使用,上半年申报使用4个事业单位编制;继续开展公证行业“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提升公证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法律援助工程成效明显。截至6月14日,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76件,其中诉讼类案件74起,非诉讼调解类案件102件,解答法律咨询近和接待群众来访1200余人次。落实民生工程,回应民生诉求,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对案件结构和承办人员结构进行适度调整,对法律援助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和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完善便民措施,提升服务效果,对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实施标准化管理;推进残疾人、贫困人口、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上半年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法律援助明白纸1000余份。

(四)律师执业进一步规范。上半年,律师积极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依规代理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全县经济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了律师队伍的素质;充分发挥律师参谋作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政府信访工作,落实律师在法院、看守所值班制度,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加大律师宣传力度,提升我县律师社会形象。

 

 

二、围绕社会管理机制创新,深化特殊人群管理

2019年上半年累计接收矫正人员共计74人,累计解除矫正人员74人。目前在册人数273人,其中管制2人,缓刑257人,假释12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开展审前调查共计22例。

(一)完善人员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五管一”监督管理措施,加大日常报到、定期走访、集中点验和随机抽查力度,通过利用电子手环、人脸识别仪、执法记录仪、天网监控等设备的深度运用,强化实时动态监控,筑牢“电子围墙”,逐步构建起社区矫正立体监管网络,完善刑释人员教育帮扶措施,有效防范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脱管、漏管、虚管。严格遵照宜春市社区矫正工作的要点,开展“智慧矫正”创新工作。

(二)建立排查管控机制。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定期摸排制度,建立重点人员数据库加强对重点人员特别是重点排查有明显重新犯罪倾向人员、“三假人员”、“二无人员”、危害国家安全、涉恐、邪教、诉求没有得到解决人员、与邻里(家庭)关系紧张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吸毒人员等社区服刑人员的重点管控工作,有效预防突发性事件的发生。

(三)真情帮教、严格落实无缝对接工作机制。实现本省刑释人员接回率100%。今年来,我县共接收安置帮教人员161人,其中监狱、看守所刑满释放人员87人,解除矫正74人,由基层司法所接回68人。共帮教人员161人,帮教率100%,安置人员139人,安置率达到86.3%。做好刑释人员接送经费及生活补助经费的发放。实际接送的工作人员接送补助经费发放率100%;符合条件的刑释人员回归6个月内生活补助经费发放率达100%。今年来共发放刑释人员经费152110元,其中接送经费55900元,生活补助经费96210元。进一步做好远程会见帮教工作,强化会见管理制度,努力将远程会见工作打造为亲情帮教民生工程。今年来远程会见中心共登记会见预约147次,实际完成会见147次,实际会见率100%。

 

三、加快职能优化,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统筹推进依法治县建设。这次机构改革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我局,具体负责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日常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全面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将依法行政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工作,认真起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按时按质报送法治建设工作简报,积极筹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草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拟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办公室和各协调小组人员名单、工作规则、工作细则等文件,不断强化与县委政法委、各协调小组和局机关工作衔接,形成推动依法治县整体合力,促进全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二)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工作。严格执行县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流程规定,认真开展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上高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全面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根据机构改革,健全江西省法制监督平台中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管理栏目相关单位信息,其中变更上高县县直单位名称13家。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今年以来累计换发行政执法资格证98件。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接到申请有5起,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依法驳回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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