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县综治委的正确领导和全局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工作成效明显。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明确责任
为全面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任务,切实发挥我局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调整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明确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并把综合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召开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传达县综治委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全县维稳工作部署。同时为使工作落到实处,年初制定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结合各科、室、处、所、中心职能逐一签订了《上高县司法局内部治安防范,文明创建责任承包书》,真正做到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集中对本辖区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及时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节假日期间的稳定。
二、强化维稳预防工作力度,维护中心城区社会稳定
一是加强基层动态信息上报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基层情况;二是建立快速出警机制,全局干警保持24小时信息通畅,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及时赶赴现场;三是加大经费投入,保证车辆及相关宣传设备的正常使用,为基层维稳工作做好预防工作。
三、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各项维稳措施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年初明确宣传科为规划编制科室,多次召开会议,组织调研,征求意见和建议,问计于民,集思广益。6月份,印发了《上高县201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同时,在认真总结和推广“五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机制,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抓好重点普法对象及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其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新农村建设,着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通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宣传咨询等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强化其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的法治意识。
(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切实维护基层稳定
一是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努力打造维护基层稳定的中坚力量。在建设“和谐上高”的工作中,我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继续面向基层,加大司法所建设力度,工作下移、重心下移。通过强化司法所设施配置和规范化管理,做精做强司法所,并以“岗位大练兵”活动为契机,强化司法所业务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把基层司法所努力打造成为维护基层稳定的中坚力量。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目前,各镇(街道)均建立了三级调解网络,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制度。大力加强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零报告”、“月排查”等制度,与此同时,积极开展“防激化”、“创四无”活动,及时认真处理基层矛盾和纠纷,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今年,全县排查矛盾纠纷432余次,排查矛盾纠纷380件,调解矛盾纠纷1865件,涉及当事人数4536人,调解成功的1863件,调解成功率达99.9%。防止自杀1件1人,防止民转刑13起54人,防止集体上访16件358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起40人,为我县创造了一个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三是扎实开展刑释解教工作。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和管控工作,认真做好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今年9月组织全县各乡镇场(街道)司法所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活动,对五年来刑满释人员和三年来解除劳教人员开展一次上户走访排查活动,了解帮教对象目前工作、生活现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漏管、不失控,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了重新犯罪,今年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20名,帮教率达到100%,无脱管和重新犯罪现象。
四是创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今年以来,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加强了规范管理。通过规范矫正衔接,规范日常监管,规范制度建设,规范信息管理,实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刑罚执行工作流程的规范控制和依法管理,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法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至10月,我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33人,已解除矫正人员534人,现有在册矫正对象199人。
(三)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化解不稳定因素
认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及法律咨询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帮困、法律扶贫、法律维权等特色工作,切实依法维护经济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一年来,法援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5件,接听和解答法律咨询330余次,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和基层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增强司法干警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公正执法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认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训工作,着重提高司法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协管干部工作,加强中层干部的交流、轮岗和挂职锻炼工作,支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执行干部日常考核和管理制度。坚持县政法部门联合信访接待日制度,强化执法监督,促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加大司法保障力度,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从政治上关心,经济上增加投入,不断提高本部门的装备和信息化水平,全面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措施,改善基层一线司法干警的待遇和条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打牢做实基层基础工作。
上高县司法局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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