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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民政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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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严格遵循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全面执行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依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具体要求,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强化民政领域的法治建设力度,为民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支部和干部学习培训教育的核心内容,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强调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性,并将其作为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的关键抓手。二是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民政工作的始终,全面融入法治廉政建设的各个环节,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落实,全年共组织开展了10次各类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三是坚持将依法行政工作与民政重点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在日常工作中,紧扣民政系统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发等关键环节,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得以切实执行。

(二)不断完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

1.完善制度建设。全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024年度,制定并实施了《上高县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上高县婚姻登记处工作制度》《上高县殡葬管理所管理条例》《上高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了民政工作的各个流程均在法治轨道上规范有序运行,有效提升了民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民政事业的稳健、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2.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一是构建完善的合法性审查机制,清晰界定了审查的范围及流程,保证所有行政行为均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通过强化人员培训,提升审查人员的法律素养与业务能力,提升审查的质量与效率。三是高度重视审查结果的运用,针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有效规避了法律风险。截至目前,我局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已实现各项行政行为的全面覆盖,为民政事业的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依托全国法制宣传日,积极组织民政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知识讲座与专业培训活动。深入探讨了与民政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显著提升了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为构建法治民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加强法治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执法透明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执行执法公示制度,确保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开。二是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要求至少两人执法并出示证件。三是联合多部门检查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进行抽查,未发现违规行为。本年度无行政处罚、强制或征收行为。

2.积极推进信息公开。严格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法定公开要求,梳理完成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和更新,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民政工作相关信息。增强了民政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升民政工作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3.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信访矛盾制度,推进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在平时接访过程中做到笑脸相迎、耐心解答,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达到受理率、办结率、满意率100%,有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在法治宣传中,过分强调政策解读和案例分享,忽略了普及基础法律知识。导致群众对法律条文理解不深,无法全面掌握法律,影响了法律的正确理解和运用。同时,宣传手段主要依赖传统媒体和讲座,缺乏创新和多样性,使得法治宣传难以吸引公众广泛参与。

(二)执法力度存在差距。基层民政部门监管执法受限于编制和人员,执法力量不足,难以满足监管需求。这一矛盾在基层尤为明显,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深入。同时,执法标准不一、程序不规范、协调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削弱了执法效果。

(三)队伍建设存在差距。当前,民政法治工作主要由办公室等综合部门负责,缺少专职人员。乡镇民政人员因人手紧张、任务繁重,常出现工作不充分、调查不足、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影响工作深入。此外,由于缺乏系统培训,处理复杂法律问题时能力不足,难以满足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需求。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领导班子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建立完善法治学习机制,依托部门例会和小组讨论等方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党的十九大重要法治论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重要文件精神。组织全体干部积极参加普法教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等10多部法律法规。

(三)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监督和指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和个人,并进行问责,以此来激励和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履行职责,确保每一项任务都能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稳步推进。

四、有关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对学习内容的监督和评估工作。一是对学习内容的时效性和实用性进行定期检查。二是确保学习内容能够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满足实际工作中的需求。确保法治学习机制始终处于高效运转的状态。

(二)创新普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力求使普法教育更加生动、有效。通过线上平台和线下活动的有机结合,提高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学习积极性,强化宣传效果。

(三)建立完善反馈机制。通过鼓励干部群众积极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增强干部群众的参与感和归属感,为工作提供宝贵的参考意见,更好地适应实际需求。

五、2025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应用于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展现出新的担当和作为,不断开创上高民政全面依法行政的新局面。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民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八五”普法以及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普法主题教育。结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精神,进一步推动法治廉政建设,为建设法治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持续加强法治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民政政策法规体系,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备案、定期清理等制度。查找薄弱环节,总结先进经验,固强补弱、提质增效。

专此报告。

                                上高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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