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聚焦“三拼三促三提升”活动,发扬“三牛”精神,以“第一等工作”为目标,全力以赴保民生、兜底线、防疫情、提质增效,全县民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上半年工作落实情况
上半年紧扣省、市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重点抓好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抓好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党组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方案。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局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巡察反馈3个方面12项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聚集高质量考评,乡镇两站建设稳步推进。
1.稳步推进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未保站建设是省、市民政部门下达的重点工作,各乡镇选址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6月份前将启动一个示范点建设。
2.稳步推进乡镇“社会工作站”建设。目前,全县17个乡镇(场、街办)均基本确立设站地点,确定泗溪镇建设全县示范性社工站点。同时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全省社工考试。
(三)聚集社会关心关注,三大提升行动更惠民。
1.积极开展殡葬规范管理提升行动。一是根据活动安排,各乡镇已围绕“四个目标任务”深入开展了问题摸排,并制定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全县各乡镇已迅速行动大力开展问题攻坚。其中,翰堂镇已开展专项行动整治了农村公益性墓地立竖碑现象,共拆除竖碑6块,全镇竖碑已全部拆除;泗溪镇制定相关措施,压紧压实村组责任,对问题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村组给予经济处罚,取得良好实效。二是殡葬改革稳步推进,移风易俗成效明显,截止6月30日,全县共火化遗体 1219例,全部入葬公墓,实现火化率和公墓入葬率两个100﹪,惠民基本殡葬服务“(5+1)”免费242.58万元,“万景山陵园”扫尾工程基本完成。三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工作,清明节共接待祭祀约7500人次,实现了零事故、零投诉,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安全、文明。
2.积极开展巩固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成果提升行动。我县共有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对象968户1514人,其中低保对象895户1426人,特困供养对象47户47人,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26户41人。一是压实工作责任。4月下旬,我县相继召开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工作部署会和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工作推进会,重点对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项,压实了部门责任。二是强化政策落实。县民政局对52人城镇困难群众进行了临时救助,救助金额4.636万元。县医保局已为1553名城镇低保、特困人员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卫健委1059名城镇脱贫解困人员,已签约服务,履约率100%。县教体局共发放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学生资助金515人次28.6575万元,其学前教育2.7万,义务教育9.1025万元,普通高中13.53万元,中职教育3.325万元。城居保局已成功代缴城镇低保、特困人员、支出型贫困人员共计483人,代缴金额48300元。县住建局、县就业局、县总工会、县残联也开展政策帮抚活动。今年以来,共有28个社会组织对城镇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发放走访资金物资5万多元,工业园区企业商会会员单位共接纳120名城镇困难户就业。
3.积极开展低保规范管理提升行动。一是加强低保审批核查。低保审批权下放乡镇后,我局按照比例上户开展随机核查,1-6月份共新增329户459人纳入农村低保低保、33户62人纳入城市低保,清退农村低保418户599人、城市低保102户194人,尽力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落实低保延退政策。对家庭经济状况好转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对象,给予一定时间的延退期,待其实现稳定脱贫后再按程序退出低保。今年通过摸排,为8户8人办理了低保延退。
(四)聚焦四大保障,民生实事更为民。
1.兜底保障更精准。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乡村振兴部门反馈的监测名单及时进行比对,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相关救助。截至目前,共有69户145人监测对象纳入低保,5户5人纳入特困供养。二是严格按照省核对中心《关于进一步严格核对信息审核的通知》要求,全面启动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工作,采取本人申请授权,现场录入或采取人脸授权,掌上“赣服通”申请,在网上“一条龙”作业完成,既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核对14835户、55989人。其中:城乡低保13186户、53577人;特困人员供养1404户、1408人;临时救助126户、423人;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119户、581人。全市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会议将在上高召开。三是认真完成提标提补工作。按照“六保、六稳”的要求,上半年已完成社会救助提标提补工作。截至目前,已为农村低保户7451户10403人,发放低保资金2509.051万元,其中脱贫户2591户4188人,发放资金1123.03万元;为1065名农村特困对象发放特困供养金531.57万元,发放照料护理补助124.09万元,其中为351名脱贫户发放特困供养金164.556万元,发放照料护理补助18.492万元。四是创新“党建+社会救助”方式,建立主动发现快速机制,开通了“12345”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上半年共救助644人因受疫情影响就业和因病、因灾等困难对象,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51.36万元。
2.养老服务提品质。一是补短板,做好养老点位布局文章。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2022年80%以上的行政村要建有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我局已将任务分解,现正处于调查摸底阶段。同时规范125个“党建+乐龄中心(幸福食堂)”运营管理,今年已下拨农村“党建+乐龄中心(幸福食堂)”建设和运营资金369.12万元。二是实施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按照填平补齐的方法,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目前,全县养老床位2801张(护理型床位1488张),护理型床位占比53%。指导锦阳街道开展社区老人调查摸底和选址工作,稳步推进街道社区助餐服务网点建设,加快推进乡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三是推进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办实事,全县投入402.633万元,对14所农村敬老院38600平方米场地进行沥青路面黑化,大力支持乡镇敬老院适老化改造,打造泗溪镇敬老院和翰堂镇敬老院2个适老化改造示范点。还以社区为载体,整合养老服务资源,着力打造嵌入式养老院,为老年人就近养老提供专业化、个性化、便利化的养老服务,补齐了农村养老基础设施短板、提升乡镇敬老院建设标准,提高了敬老院老人幸福感获得感。四是实施77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目前处于调查摸底阶段。五是开展留守老人关爱工程。经摸排全县有526名留守老人,1-6月乡村两级干部探视巡访老人3500人次,共发放棉被50床、衣服100套。六是落实老年人福利制度。为高龄老人发放1-6月津贴381.62万元(10567人次),积极对接太平洋保险公司,按照6元/人·份标准,为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此外,还认真做好了养老机构反诈骗宣传工作,提高老年人的反诈骗意识。
3.疫情防控更牢固。一是疫情期间全县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每天进行消杀毒。二是坚持每天对老人检测体温2次,核酸检测一日一检。三是及时完成了第三针疫苗接种任务,疫苗接种712人。四是严格执行院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实行零报告,做好值班记录。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县民政局将对养老机构、救助站、殡葬管理所疫情防控进行暗访,定期研究分析防控形势,电话和视频连线机构负责人疫情防控情况,存在问题的全县通报。已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暗访了3轮,发现隐患15处,通报5名相关责任人。
4.安全生产防火更扎实。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好用足专项债券资金,投入340万元推进10所农村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目前正在申请验收中。到年底,全县养老机构消防验收或备案率达到100%。二是投入224.9万元债券资金对农村敬老院住房进行防火吊顶改造,防火吊顶面积约17500平方米。三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和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大检查大整治,落实节假日值班领导带班、主要领导每月带队检查、每季度局班子成员分组检查制度,建立了养老机构每月19日自查制度、安全生产公示制度,定期安全教育,做好今冬明春防火、防汛救灾、食品安全、燃气安全、养老机构房屋安全排查等工作,确保民政系统不发生安全生产和火灾事故,全力维护民政系统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聚焦基层治理创新,民政专项服务亮点多。
1.创新提升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能力。一是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大力为基层减负,规范悬挂“一标五牌”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与县委组织部联合转发了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的《关于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各村(居)委会根据有关要求,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二是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加快推进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县各村(居)推行“365天服务不打烊”,做好了“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推选和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优秀城乡社区协商案例征集遴选工作。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根据县委政法委市域社会治理的有关要求,补充完善和上报了相关材料。三是抓好敖阳街道3个社区、锦阳街道1个社区创建省市“幸福社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制定了《上高县民政局深入推进农业农村行业领域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及时上报有关台账材料。
2.创新提升社会组织管理能力。一是依法新登记社会团体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7个,全部通过数字民政系统完成注册登记。目前,全县共有社会组织413个,其中社会团体311个(含水利协会18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02个。二是认真开展年检,已完成注销社会组织12个,从而进一步夯实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基础。全县共招募志愿者1800多名参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3.创新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一是精准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6月新增138人、停发225人、补发49人,发放6066人次、发放补贴资金359.738万元;从2022年1月起残疾人两项补贴城乡统一标准,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均为80元/月·人。二是规范管理婚姻登记服务。1-6月办理结婚登记765对、离婚登记232对、补发结婚证176对,补发离婚证34个。同时,推进信息化建设。购置智能化婚姻登记设备4台和1台自助智能终端机,实现婚姻登记“一条龙”服务。完成了2014年前婚姻登记档案数字化电子转换工作。三是扎实做好流浪乞讨救助工作。上半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0人次,其中:残疾人1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6人,护送返乡3人,寻亲成功4人、滞留在站3人。救助资金支出18.52万元,其中:用于支付主动救助0.83万元、生活救助2.1万元、返乡救助1.41万元、临时安置1.61万元、医疗救助5.32万元、购买服务7.25万元。四是截至6月份全县福利彩票销售918万元,占全年任务数的35%。五是区划地名工作有效推进。启动了锦阳街道、墨山乡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已完成《上高县城区图》,《上高县地名志》经过6次修改目前已定稿。完成了《国家标准地名词典》词条编纂工作。
4.创新提升儿童福利保障能力。一是认真落实孤儿保障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1]12号)和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精神。全县现有孤儿26人(机构抚养11人、散居15人),按照机构抚养孤儿每人每月1600元、散居每人每月1200元,1-6月共发放孤儿补助资金23.08万元。二是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积极贯彻省民政厅等9个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落实好城镇“特困”对象保障标准,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的标准,共为5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对象发放保障金31万元。三是加强孤残儿童和儿童助学保障。为13名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了照料护理补贴,共计发放补贴10.28万元;为6名孤儿和事实儿童共发放助学金2.8万元。四是依法依规儿童收养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依法办理国内公民收养手续,今年办理国内收养4名。
5.创新提升慈善救助水平。一是元旦、春节开展了慈善“情暖万家”走访慰问活动,为全县100户城乡特困及低保家庭发放慈善金50000元,给城乡困难群众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心与温暖。二是大力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活动,上半年为27户身患大病、医疗费用巨大而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给予了一次性医疗救助,共发放大病医疗救助金206000元;匹克慈善基金大病医疗救助4人,发放大病医疗救助金23000元。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022年上半年,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一是公办养老机构适老化改造工程进展慢;二是受疫情影响,开展养老护理员和专兼职社工培训进展缓慢;三是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工程进展缓慢;三是幸福食堂运营率不高,幸福食堂功能单一,相关政策还不完善。
2.社会救助资金紧张。现在,救助标准越来越高,上级拨付资金不够,导致社会救助资金缺口较大,资金紧张。
3.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解困脱困深度不够。建议出台制定相应政策,广泛发动协会基金会等各类公益组织,积极引导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爱心捐募、志愿服务、结对帮扶、义演义拍义卖义展等多种形式参与帮扶。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聚焦省、市民政部门高质量考核任务,发扬“三牛”精神,主动担当作为,积极补齐发展短板,锚定“第一等工作”目标,高位推进十三项重点工作。
(一)打好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攻坚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低保清查力度,力求低保对象精准。
(二)打好乡镇两站建设攻坚战。督促指导乡镇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社会工作站”建设。
(三)打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攻坚战。严格对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严格按照防控要求绷紧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这根弦,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健康安全。
(四)规范农村“党建+乐龄中心(幸福食堂)”建设任务,为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谋福祉。
(五)抓好“殡葬规范管理提升”活动,认真做好“三沿六区”乱葬乱埋整治。
(六)抓好城乡适老化、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和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改造升级等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七)抓好民间组织管理和慈善工作。
(八)做好两残人员两项补贴发放工作。
(九)认真做好“幸福社区”创建工作,抓好县、乡(镇)两级边界线联检任务。
(十)举全局之力巩固好槐树岭村、茶十村、科技示范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帮扶任务。
(十一)抓好福利彩票销售工作,力争超额完成销售任务
(十二)抓好流浪乞讨救助、慈善救助、临时救助等民政专项救助。
(十三)聚焦“三拼三促三提升”活动,积极创建“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民政机关,做好人大政协提(议)案答复工作,积极争先创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上高县民政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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