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扬优势、勇担当、创一流”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主动担当作为,创造性开展工作,高质量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下达的工作目标。现将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2021年工作落实情况
(一)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筑牢“三张网”。
(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牢“兜底网”。 一是助力乡村振兴,全县已发放社会救助资金7063.72万元,其中:为7541户10543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4419.61万元;为1348户2167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270.96万元;为1153名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供养金993.21万元、照料护理补助金233.84万元;为1125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126.93万元,为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发放救济金19.17万元。同时,加大了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跟踪检查,做好民政民生资金“码上”监督数据录入工作,确保民政资金阳光安全运行,全力建牢困难群众“兜底网”。二是城镇贫困群众解困取得实效,全县对1017户城镇贫困群众开展结对子帮扶活动,投入帮扶资金176万元。三是逐步完善孤儿生活和照料护理补贴制度。2021年为29名孤儿(其中集中供养12名、分散供养17名)、60名事实无人抚养孤儿进行了生活保障,共计发放102.13万元;为11名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了照料护理补贴,共计发放15.84万元;为3名孤儿发放3万元助学金,为30名困难家庭学生发放助学金15万元。提高了困境儿童的生活质量,织密了儿童保障网。四是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开展数据比对,不漏发、不多发、及时发,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2021年全县新增485人、停发371人、补发127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6512人次、576.236万元,两项补贴覆盖率“双百”目标,真正做到不漏一个残疾人、不让一个残疾人掉队。五是按时发放高龄津贴。新增536人、停发327人,发放9158人次、735.244万元。六是及时发放失能病人医疗及药物补助。2021年为脱贫户失能病人发放医疗和药物补助522人次、26.1万元。七是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险。为全县70周岁以上、城乡特困供养和重点优抚对象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保险,投保2.901万人、15.96万元。
(2)建牢养老机构“安全网”。一是公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完成县社会福利院、新界埠镇敬老院、翰堂镇敬老院、南港镇敬老院、田心镇敬老院、镇渡乡敬老院、蒙山镇敬老院消、徐家渡镇敬老院、县光荣院、芦洲乡敬老院、锦江镇敬老院11个消防改造,改造面积3万多平米,投入420万元。全县16所公办养老机构,6所通过消防验收,10所进行消防改造,正申请验收中。二是开展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达标工程。2021年10月21日春晖养老院经验收取得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我县3所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全部达标。三是开展消防培训。3月17日,我局邀请宜春市安防中心开展养老机构和安全员“关注消防,生命至上”培训,重点学习消防案例、消防器材使用、自救方法等,增长了知识,掌握了技能,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11月10日,我局结合护理员培训,邀请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全县养老机构、殡管所、救助站等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四是不定期对民政服务机构进行安全生产督查。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主要领导带队检查12次,2021年查找出120多处安全隐患,筑牢了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防护墙。
(3)筑牢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网”。严格按照《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和“两个尽量”“两个严禁”“两个一律”防控要求,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一是做好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工作核酸检测工作。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是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人员,2021年共检测24个批次、检测约3000人次。二是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全县民政系统210名工作人员和768名民政服务对象按时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守牢了民政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安全底线。
(二)以“扬优势、勇担当、创一流”解放思想大讨论为动力,着力打造“两大亲民工程”。
(1)着力打造养老服务民生工程。一是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2021年新增塔下乡大坪居委会、蒙山镇水口圩居委会、锦阳街道锦阳居委会世纪豪庭、锦阳街道锦阳居委会泰业尚居、敖阳街道正阳居委会、锦江镇万寿宫居委会6个养老活动中心,面积1470平米,投入151万元。项目已全部建成,并开始运营。二是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院建设。2021年新增敖阳街道东门社区嵌入式养老院、敖阳街道学园路“春晖长者e家”嵌入式养老院、敖阳街道沿江中路“春晖长者e家”嵌入式养老院、锦江镇锦南村嵌入式养老院,新增76个护理型床位,面积4000平米,投入310万元。项目已建成,已有3个运营,服务10名老人。三是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我县2021年改造77户,采取政府招标的方式,安徽省福康通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标工程,按照户均2500元标准,主要进行无障碍改造、智能监测跟进、辅具配备等。先改造敖阳街道、芦洲乡、蒙山镇、泗溪镇、徐家渡镇5个乡镇,已完成77户,完工率100%。四是开展护理员培训情况。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在上高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和上高县春晖职业培训学校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主要面向城乡贫困劳动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人员,培训17批次、330人次,299名人员取得了培训合格证书。
(2)着力打造民政亲民服务工程。一是绿色殡葬改革成效显著,殡改以来全县共投入绿色殡葬改革资金2.6亿元,建成农村公益性墓地928个,骨灰堂1个,建成穴位格位18926个,实现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所有村组全覆盖,遗体火化率100%,骨灰安放公墓100%。投资8600万元、占地面积501亩、建筑面积11500平方米的重点民生工程“万景山陵园”项目建设,主体工程基本结束,装饰、绿化、公墓建设等工程正在推进,总体工程量完成80%,“三沿六区”散埋乱葬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同时圆满完成了老殡仪馆经营权回收工作。二是积极打造4A级标准婚姻登记处。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今年已办理结婚1357对、补领结婚517对、离婚421对、补领离婚62对、离婚申请808对,做到了零误差;推进网路化建设,购买智能化婚姻登记设备4台和1台自助智能终端机,婚姻登记从人脸识别、电子签名、指纹核验、电子档案自动采集、管理、归档、移交实现“一条龙”服务;推进信息化建设,现已完成2014年前档案馆全部馆藏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字化电子转换工作,剩余年份的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字化电子转换工作正在抓紧时间搜集整理完善。三是对县城新修的10条道路进行了命名更名。四是县慈善会开展“情暖万家”、大病医疗救助、“圆贫困学生大学梦”匹克基金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慈善助学等活动,其中:为全县100户困难群众家庭发放慰问金50000元,为50名困难群众发放慈善救助资金43.2万元,为30名贫困大学生发放助学金15万元,为246名困难户家庭中小学生发放39.36万元帮扶资金,对44名大病患者发放医疗救助金38.2万元。目前,全县共销售福利彩票2600万元。
(三)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社会治理创新取得实效。
1、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全县依法新登记社会团体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依法撤销1个社会团体,注销1个行业协会。按照省市民政部门的要求,拟成立“上高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同时积极推进乡镇设立社工站试点工作。全县平安志愿者协会组织千名志愿者助力省级文明卫生城创建活动。
2、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新突破。一是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督促锦阳居委会、敖山村、新华村、锦南村会、中楼村、下山村等6个村(居)委会开展“绿色社区美丽家园”示范创建工作。二是圆满完成了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共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主任186名,委员417名;居民委员会主任29名,委员153名。同时,选举产生了村民小组长1583人,村民代表6512人;居民小组长206人,居民代表1187人。三是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成了涉黑涉恶线索核实移交工作。
3、扎实做好信访稳控工作。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妥善解决好了原福利总厂职工信访诉求历史遗留问题,积极疏导稳控了问题彩民晏细牙,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聚焦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干部作风转变。
1、强班子带队伍树形象。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凡涉及干部任免、惠民政策出台、重大建设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都要提交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大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比如:今年局党组研究推荐提拔了一名年轻干部到乡镇任副科级领导干部。二是严格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基层组织七项制度,高标准完成三化建设。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责任,积极配合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民政局党组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严格公务接待标准。
2、强化干部职工政治法规学习。一是通过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周一例会、个人自学等学习形式,局班子成员带头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习加强《中国共产党简史》、《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读本,抄写了学习笔记。二是认真开展“学习强国”、干部网络教育学习,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努力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善用新闻媒体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比如《人民网》、《新浪网》、《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慈善公益报》、《宜春日报》、《江西民政》等主流媒体先后对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党建+乐龄中心(幸福食堂)”建设运营、养老机构消防设施升级改造、疫情防控、城镇脱困解困、巩固兜底保障、社会救助、社区治理、殡葬改革、慈善捐助等重点工作进行了深度报道,推出了上高民政工作品牌。四是加强民政法治建设,认真抓好干部职工八五普法教育,提高民政人的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大力推进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服务、社会工作等民政工作标准化项目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民政服务。
4、狠抓干部职工素质提高。一是狠抓民政干部职工作风建设,聚焦“五型”机关建设,着力整治民政系统“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提升民政人的“精气神”。二是抓好民政项目规划工作,加强民政资金使用监督检查,以及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确保民政资金安全运行。三是通过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扬优势、勇担当、创一流”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梳理出了养老服务、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等工作方面的问题,并逐一进行了整改落实到位,着力打通制约民政发展的难点堵点,补齐短板,有力推动了民政高质量发展。同时,认真抓好了塔下乡下林村的乡村振兴包村工作。
此外,还认真做好了营商环境(招商安商)、统计台账、综治维稳、节能减排、议案提案答复、公共安全感满意度测评等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社会救助水平总体偏低,区域统筹,城乡统筹有待加强;社会救助制度不够健全,救助资源统筹不足;基本生活救助面偏窄,存在兜不住底的风险。
2、“低保捆绑”、“悬崖效应”影响救助的有效性;信息化基础薄弱,社会救助不够清楚;家庭经济状况调查难导致“精准救助”的要求难以落到实处。
3、政府民生工程项目推进力度不够。2021年乡镇换届,人员变动较大,在推进项目建设中个别项目单位热情还不高,存在等靠思想,主动协调作为意识还不强。在项目建设中,我局转发了《宜春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验收评估考评办法》(宜民自〔2016〕165号)、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等文件和规范,个别项目点未按要求建设,改造标准不高。
4、养老服务体系经费保障机制还不全。养老服务民生工程属于社会公益事业,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对适老化改造、培训、公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县级资金兜底,居家养老、嵌入式养老院建设乡镇场(街道)、村(居)委会、项目单位投入不多。《上高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中有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财政保障政策落实难,激励措施落实还不到位。
5、群众参与意愿不高。我县建设了大量民生工程,从基础设施、人才培养等,软、硬环境有了很大提升,建设6个居家养老中心,只有2个点运营好;建设4个嵌入式养老院,新增76张床位,只有10人入住;投入370多万用于公办敬老院消防改造,特困老人入住逐渐减少;2021年299人通过培训取得合格证书,从事养老护理员的人较少。
三、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县民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第五次党代会和县委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持续开展“扬优势、勇担当、创一流”解放思想大讨论,全力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主动担当作为,创新工作举措,重点打好“四个攻坚战、推进七项重点”工作,积极推动全县民政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打四个攻坚战:一是打好巩固保障扶贫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成果攻坚战。深入推进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加大低保清查力度,力求低保对象精准。二是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重点抓好民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问题的专项治理,坚决消除安全隐患。三是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严格按照“两个尽量”“两个严禁”“两个一律”防控要求,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健康安全。四是打好公办养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攻坚战。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打造一批居家养老、嵌入式养老服务民心工程,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二)推进七项重点工作:一是规范农村“党建+乐龄中心(幸福食堂)”运营,为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谋福祉。二是抓好“万景山陵园”运营管理,持续推进“三沿六区”乱葬乱埋整治。三是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点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生活保障和残疾孤儿护理补贴发放工作。四是抓好社会组织管理,推进3个乡镇社工站建设试点工作。五是做好两残人员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六是抓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和“绿色社区美丽家园”创建活动工作。七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抓好城乡低保、临时救助、贫困群众解困工作,全力筑牢兜底保障网。
四、几点建议
1、建议县财政按照政策规定每年度从福彩公益金提取55%以上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助残和救孤等慈善救助。
2、建议把居家养老、嵌入式养老院项目建设列入乡镇(场、街道)高质量考核指标推进工作。
3、强化规划落实。编制养老设施布局规划,强化执行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及其移交与管理实施细则的落实,做好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用房移交工作,落实新建小区配置养老服务设施与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的长效机制,把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加强养老宣传。经过不断的发展,我县“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基本建成,养老机构、嵌入式、居家养老、幸福食堂等养老服务设施建成以后,要扩大宣传,保持持续运营。依托居家养老和嵌入式养老院的优势,联合医疗卫生机构,就近为区(村)老人提供“医、养、康、护”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家庭延伸,开展养老床位探索,鼓励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到居家养老活动中心和嵌入式养老院中来。
5、加强资金保障。要建立政府投入、社会资本相结合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出台政府扶持养老服务的相关政策,加大投入和购买服务力度,落实激励措施。加大对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或场所的资金扶持力度;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重点为低保、失独等政府兜底的居家老年人购买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等上门服务。
上高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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