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决策部署,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积极开展了一系列“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心用情把民政民生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倾力解决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着力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上半年工作落实情况及下半年重点工作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让党史学习教育“火”“活”起来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机制明职责。我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立专门办公室,办公室又分设工作协调组、指导督导组、实践活动组、材料宣传组具体开展全局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建立工作机制,明确相关职责,第一时间传达动员、组建机构、部署开展,全力做好党史学习教育。
(二)积极创新形式,让党史学习教育“火”起来。比如:我局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制订学习计划,局党组中心组带头学习,累计集中学习6次以上,通过集中学习研讨、读经典、写体会、编手记、讲故事、见行动等活动,大家畅谈对党史学习的认识,每名干部撰写笔记8000字以上,对党的历史有了更深理解。4月5日,我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到田心马鞍山烈士陵园祭奠先烈,聆听革命烈士战斗故事,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做好民政各项民生工作的动力。
(三)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起来。我局把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重点内容和重要标准。一是成立县民政局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全局干部均为服务队成员,组织开展了到部分乡镇敬老院的敬老志愿服务活动,了解老人的生活情况,为老人带去慰问品,帮老人整理内务,同老人聊天等。二是组织创文明城创卫生城服务小队,除多次集中组织开展创城搞卫生、做宣传,铲除乱贴乱画,清除杂草等活动外,每天安排两名干部到学园路小区开展创两城值班值守,做好宣传,创文明树新风。还组织干部到交叉路口红绿灯处纠正群众违章行为。三是局各股室和下属单位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首先是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抓手,深入群众和下属单位,查找工作中的漏洞,了解群众的所需所盼,限定时限,安排好人员及时帮助解决。其次是制订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各股室和下属单位根据自身工作职能,每星期汇总一次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确保取得实效,比如:低保局下乡核实低保户,基层政权多次组织督查组下乡督促换届选举,福利股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和提升幸福食堂的运营水平。救助站帮流浪乞讨人员回家等工作。
二、担当作为,让党史学习教育助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年,我局紧紧围绕党史学习教育,积极担当作为,创新工作特色,真情服务民政对象,全力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主要抓好了以下工作:
(一)着力扎牢民政兜底网,巧解困难群众“揪心事”
1、扎牢民政兜底网。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我局主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六稳”“六保”要求,把低保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场(街道),及时做好社会救助提标提补工作,落实低保延退机制,加大社会救助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打造阳光透明的社会救助工作。截至6月份通过乡镇审批农村低保新增490人停发237人、城市低保新增104人停发76人,共为21户21人实行延退,其中农村低保16户16人、城市低保5户5人,切实发挥低保对基本民生的兜底保障作用。据统计,今年1-6月份全县共发放社会救助资金3486.57万元,其中:为7396户10362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2177.13万元;为1339户2154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631.49万元;为1152名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供养金474.64万元、照料护理补助金115.91万元;为872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87.4万元,让全县2万余名困难群众生活无忧。
2、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取得实效。全县对1002户城镇贫困群众开展全覆盖帮扶活动,投入帮扶资金161元,城镇贫困群众脱贫攻坚战取得实效。5月18日,我县召开了全县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推进会议,会议通报了2020年度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情况,审议学习了宜春市《2021年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工作要点》,表彰了2020年度城镇脱贫解困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2021年城镇脱贫解困工作进行了布置。积极对接做好城镇脱贫解困对象迎接省第三方机构入户评估工作。
3、认真做好2020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工作。一是认领问题。对照《对标2020年度国家对江西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及本省自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工作清单》,涉及我局整改的问题是“医保低保等政策调整压力较大”,整改措施有两条,完成时限都是在2021年5月15日前,并长期坚持,我局于2021年5月13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问题销号。二是开展专项督查。4月6日,我局自制下发《2021年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人口低保延退制度排查摸底表》,要求各乡镇场(街道)认真摸排,做好延退工作,低保局也分组对多个乡镇的低保延退情况进行督查,全县共摸排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对象2613户4304人,其中16户16人符合低保延退,并已于5月份起予以实行,待其实现稳定脱贫后再按程序退出低保。
(二)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
1、“党建+乐龄中心(幸福食堂)”提升老年人幸福感。目前,全县共完成125个农村“党建+乐龄中心(幸福食堂)”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营,有力地提升了1112名留守老人和独居老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加强“乐龄中心”运营管理建设,今年率先在全省出台了《上高县‘乐龄中心’管理考核办法》;并于5月11日邀请省养老服务处任新华处长一行到上高进行养老服务工作业务培训,引进第三方对全县“乐龄中心”进行运营监管;江西省“报春晖养老产业公司”被国家卫健委、全国老龄办表彰为2020年全国“敬老文明号”。另外,上半年为16121人次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351.24万元。
2、建牢了养老机构安全“防火墙”。通过跑项争资筹措资金860多万元,重点对新界埠镇、蒙山镇、南港镇、翰堂镇、田心镇、镇渡乡、野市乡等农村敬老院和县社会福利院的消防设施升级改造,目前正在申请验收。作为全县收养社会化养老试点单位,投入100多万元为翰堂镇敬老院老年公寓完善养老服务功能;投入40多万元对芦州乡敬老院道路黑化亮化;投入17多万元用于敖山敬老院休憩场所改造;投入190多万元对县社会福利院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大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3、筑牢了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墙”。严格按照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严格对县殡仪馆、县福利院、救助站、老年公寓和农村敬老院等民政服务机构实行常态化“硬核”管控,紧急为养老机构订购了20支“额温枪”和老人防护口罩,坚持每天为全县2100名城乡特困五保对象测量两次体温和血压,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一老一小”的生命安全。
4、农村特困失能老人实行集中照料。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认定,全县农村特困失能老人有87人,其中82名失能老人实行了集中照料护理,建立了探视巡访和照料服务工作台账。
5、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一是按月发放。残疾人补贴按月发放,按照“应发尽发、应补尽补”的原则,进行动态管理,1-6月新增255人、停发236人、补发75人,发放6018人次、286.404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覆盖。认真学习有关“跨省通办”的通知和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操作规程,认真办理好“跨省通办”业务。
6、认真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全县1-6月份共为36名孤儿发放救助资金29.6万元;为3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对象发放救助资金19.8万元。
(三)着力提升亲民服务质量,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1、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和社会治理创新。第一,上半年依法新登记社会团体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依法撤销1个社会团体,注销1个行业协会。同时,全县各平安志愿者协会助力两城同创,协助交警做好路口出行管理,协助居民小区物业拆除违建、搞好环境卫生等,累计参与活动上千人次。第二,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聚焦创建省级文明城和卫生城,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按照组织体系规范化、平台建设标准化、办事服务便捷化、协商议事制度化、居民活动常态化、生活环境宜居化“六化”标准,在锦阳街道的锦阳居委会、敖山村委会,锦江镇的新华村委会、锦南村委会,翰堂镇的中楼村委会、下山村委会共6个村(居)开展“绿色社区美丽家园”示范创建工作。第三,紧紧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扎实推进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通过严格依法选举,共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主任186名,委员417名;居民委员会主任29名,委员153名。同时,选举产生了村民小组长1583人,村民代表6512人;居民小组长206人,居民代表1187人。新产生的村(居)委会班子文化结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均有较大改善,一批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工作务实、具有较强综合素质的新成员进入了领导班子,提高了村级班子的整体素质,为今后我县各村(居)委会经济社会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第四,启动两条县界、六条乡镇级边界联检任务,县委、县政府根据省政府批复,制定了《上高县锦阳街道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锦阳街道机关核定行政编制26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机构和人员与乡镇换届同步到位。第五,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取得实效。我县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共有7项内容,已完成《地名文化与地名普查视频片》、《档案归档》、《地名与区划数据库系统》和《区划地名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已对《上高县地名志》、《上高县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进行了第3稿的修改,《上高县城区图》进行了第3次核对。第六,有效解决社区办公服务场所问题。为有效解决社区办公服务场所不足,改善社区办公条件,满足创建省级文明城和卫生城要求,在县国资办牵头下,对现有可利用的国有房屋,结合社区“三化”建设的要求,对敖阳街道的学园路社区、商城路社区、和平路社区、桂林社区和锦江镇的观音阁社区、万寿宫社区、锦惠路社区、青阳路社区办公服务场所进行调配。
2、大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质量。第一,绿色殡葬改革成效显著,全面落实5+1惠民政策,严格抓好信息报送和火化制度,截至6月25日全县火化遗体1043例,保证了遗体火化率100%。全县已完成新建农村公益性墓地929个,骨灰堂1个,建成穴位(格位)18740个,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基本覆盖全县所有村组,农村去世人员骨灰安放公墓100%。重点民生工程“万景山陵园”建设总体工程量完成80%。目前,项目主体建筑、室外排污水网管已完成;综合服务楼、业务楼装修完成,正在安装设备,火化车间安装火化机和尾气处理设备,其他房屋建筑正在装修,室外进行绿化。第二,积极推进婚姻登记处国家4A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今年办理结婚共办理结婚639对,补领结婚235对,离婚153对,补领离婚4对。第三,认真抓好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的专项救助工作,全县共发放专项救助金127.3万元。第四,县慈善会开展“情暖万家”、大病医疗救助等活动,共为42名困难群众发放慈善救助资金35.7万元。截至6月底,全县共销售福利彩票1002万元。第五,扎实做好了原福利总厂历史遗留信访问题,已有15人在人社局办理补缴手续;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彩民信访问题的稳控工作。
三、存在问题
我局党史学习教育和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1、农村低保与扶贫制度衔接不紧密,农村保障扶贫存在少数脱贫贫困户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
2、低保公示不全面、宣传不够到位。
3、农村“党建+乐龄中心(幸福食堂)”运行管理有待提高,居家养老事业发展缓慢,居家养老网点少,投入资金少,从事养老人员少。
4、农村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部门数据比对精准度有待提高。
5、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脱贫解困深度不够,建议出台制定相应政策,广泛发动社会基金会等各类公益组织,积极引导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爱心捐募、志愿服务、结对帮扶、义演义拍义卖义展等多种形式参与帮扶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着力补齐发展短板,扎扎实实抓好下半年工作。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重点打好三个攻坚战、高位推进十项重点工作。
(一)打好三个攻坚战:一是打好巩固保障扶贫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成果攻坚战。围绕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高质量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深入推进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加大低保清查力度,力求低保对象精准。二是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重点抓好民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问题的专项治理,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三是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严格按照“两个尽量”“两个严禁”“两个一律”防控要求,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健康安全。
(二)推进十项重点工作:一是高标准完成农村“党建+乐龄中心(幸福食堂)”建设任务,为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谋福祉。二是抓好“万景山陵园”运营管理,认真做好“三沿六区”乱葬乱埋整治。三是抓好城乡养老服务设施改造升级,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四是做好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五是抓好民间组织管理和慈善工作。六是做好两残人员两项补贴发放工作。七是认真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和“绿色社区美丽家园”创建活动工作,认真做好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资料整理建档工作,抓好县、乡(镇)两级边界线联检任务。八是举全局之力巩固好槐树岭村、茶十村、科技示范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帮扶任务。九是抓好福利彩票销售工作,力争超额完成销售任务。十是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抓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按照《上高县民政系统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情暖万家”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内,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落实民生工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开展《上高县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试点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上高县民政局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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