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全县民政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主动作为,创新特色,撸起袖子打好城乡贫困群众脱贫攻坚战,着力完成“1447”工作目标,真情服务民政对象。现将我局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重点工作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扎实开展“五个”活动。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实践活动。把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好。二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局机关党委开展了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三是认真开展民政系统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及“三个提升年”和“真情服务暖民心”等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扎实推进城乡保障扶贫工作
1.打好农村保障脱贫攻坚战。紧紧围绕民生工程和保障扶贫工作任务,我局制定了《全县民政系统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方案》、《2018年保障扶贫实施方案》、《2018年上高县保障扶贫工程工作计划》、《上高县2018年保障扶贫脱贫攻坚“夏季整改”行动方案》、《关于城乡低保工作需要落实到位的几个方面的通知》等农村脱贫攻坚工作文件,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低保兜底脱贫对象的比对工作。截止到5月份为止,新增低保676人,新增的人口主要用于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目前,全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0472人,其中:纳入建档立卡的低保户4348人,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认真落实“民生工程”提标提补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抓好民生工程提标提补工作,上半年为3261户5327人城市低保对象,共发放低保金1053万元,月保障标准600元/月.人,月补差标准380元/人;为8669户11100人农村低保对象,共发放低保金1457.06万元,月保障标准350元/月.人,月补差标准255元/人。为1278人分散供养五保户,发放供养资金317.96万元。
3.启动城镇贫困群众脱贫攻坚战。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启动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召开了“全县城镇贫困群众解困动员会议”进行了部署,明确了责任和目标任务,抓好摸底调查,有序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解困工作,确保全面小康路上城乡困难群众一个都不能少。
4.抓实“救助难”工作。全县上半年共救助困难群众24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5户37人),发放救助金额达到42.55万元。开展了“过年难”困难群众生活紧急救助工作,投入救助资金10.49万元,救助困难群众331户,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春节期间基本生活。
5. 认真做好医疗救助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有关衔接的通知》做好政策解释和系统录入工作;继续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实现信息共享。全县上半年共有1954人次享受了城乡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38.57万元,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
6.创新农村敬老院对标竞赛新亮点。为进一步提升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水平,我县连续五年开展以供养服务、院务管理、消防安全和庭院经济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敬老院对标竞赛活动,总结提炼对标竞赛新特色新亮点,并得到省市民政部门领导的肯定。3月30日“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在上高召开,我县在会议上作了社会救助工作经验典型发言,并组织参会人员参观了南港镇、翰堂镇、芦洲乡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特色,观看了“映日晚霞别样红”——上高县农村敬老院工作纪实专题片,展示了近年来全县农村敬老院建设与真情服务取得的累累硕果。同时,高位推进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工程,认真开展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的照料护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五保老人的幸福指数。
7.抓好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民政局、县扶贫办的工作部署,我局下发了《上高县民政系统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了扶贫领域问题的自查自纠,列出了问题整改清单及整改时间表,积极推进全县民政系统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全部签定了《低保诚信承诺书》,并对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家属亲属享受低保进行了备案备查。另外,对未核对的在保对象进行“过筛”核对,做到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全覆盖,努力做到了救助工作公正、公平、公开。上半年,通过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共清理违规低保户654人。
(三)扎实抓好救灾和慈善扶贫工作。
1.抓好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扎实做好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汛期防灾备灾救灾应急保障工作,及时发放救灾应急资金310万元,切实推进救灾扶贫工作。
2.抓好了“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大力推进全国和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积极开展“青苗关爱”行动和大病医疗救助等慈善救助活动,为 2名14周岁以下大病儿童和6户匹克(江西)公司大病困难农民工家庭发放慈善救助金10.5万元。
(四)抓好优抚安置和信访维稳工作。
1.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抚恤政策。认真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提标提补政策,上半年及时按标准为在乡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十四类参战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了抚恤补助金251.24万元,为268名重点优抚对象免费办理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扎实做好重点优抚对象以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为重点的“解三难”工作。
2.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巩固安置政策“清零”成果,认真落实退役士官安置量化评分办法,阳光安置符合政府指令性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官。2017年秋冬共接收退役士兵159人(其中:义务兵78人,复员士官60人)。其中:转业士官21人,自主就业安置的138人。今年组织了138名去年秋冬季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3.打好军队退役人员信访维稳攻坚战。着力抓好了“两节”和“两会“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加强与退役军人信访责任单位的信息沟通,掌控动态,深化矛盾问题排查化解,积极引导军队退役信访人员通过法定途径解决信访诉求,第一时间掌握化解信访矛头。
(五)抓实社会组织管理和创新“党建+”工作。
1. 加强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经局班子会集体审议,上半年依法按程序对3个社会团体、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审批登记。认真完成了20个社会团体、25个民办非企业的年检工作。
2.推进社会组织创新“党建+”工作。通过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取得新进展,6个党支部建设更规范,特别是商会类党支部建设标准高、成效好,进一步激发了社会组织活力。清明期间,商会类党支部还组织全体党员拜祭了革命先烈。
3.全力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自身优势,主动作为,在脱贫攻坚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成效,如上高县建筑业商会捐款2万元到翰堂镇江边村扶贫;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志愿者监督锦江河流域的环保动态,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六)做好基层政权、社区建设、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工作
1.扎实抓好基层政权、社区建设工作。一是按照省市县部署,我县依法圆满完成了“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186个村委会、23个社区居委会城乡居民选出了自己的“当家人”。启动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二是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城乡社区民主协商,进一步激活基层民主活力。三是积极开展“绿色社区.美丽家园”创建活动。
2.扎实抓好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工作。一是做好了“撤县设市”跟进工作。二是扎实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市、省、国家验收及成果转化工作。三是开展了1条县级边界线和5条乡镇级边界线联检任务,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维护边界社会稳定。
(七)打造一流的养老和公共服务。
1.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围绕打造一流的养老服务体系医养融合PPP示范项目,提速发展养老服务产业。上高感恩乐园启动“中医药+养生”项目,着力从疾病治疗、康复医疗和长期照护三个维度建立体系,促医养融合发展。启动了县社会福利中心“公建民营”改革试点工作。抓好城乡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照护服务,使患病老人在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享受一体化服务;提高护理型养老床位比重,开展居家养老护理服务示范点创建活动,为老年人谋福祉。
2.创新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的关爱服务工作。县乡村三级积极推进“合力监护.相伴成长”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经摸底排查对6名困境儿童申请了兜底救助。
3.推进4A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4A级标准,推进婚姻登记处标准化、信息化等便民服务建设。上半年共办理了结婚登记:1117对;离婚登记:342对。
4.全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 、县“绿色殡葬建设”文件精神,继续抓好“两报告一承诺”制度的落实和敖阳街道、锦江镇、敖山镇、野市乡、塔下乡等地的“治陋治乱”工作。加强了城乡居民清明节期间禁燃禁放工作,向社会各界印发了《倡导文明殡葬 保护生态环境倡议书》。二是主动走出去学习取经,4月9日,县政府组织民政、公安、国土、林业等部门的分管领导,赴赣州市石城县、宁都县学习借鉴“绿色殡葬和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工作”经验,为下一步我县打好殡葬改革攻坚战做好基础工作。三是6月29日召开了“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县两办印发了《关于加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上高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挂点乡镇县级领导及相关县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场(街道)党委书记和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全县各单位签订了《殡葬改革工作责任书》,打响了殡葬改革攻坚战“第一枪”。四是聚焦殡葬改革“总目标”,加强队伍建设,抽调8名机关工作人员充实到县殡改办工作。对殡仪馆新建、公益性墓建设,提出改造老殡仪馆的基础设施等重点工作,实行挂图作战,举全局之力奋力一搏,确保全民遗体火化率100%,同时,下拨各乡镇场(街道)收棺资金1500万元。为12名困难群众遗体免费火化,发放补助资金1.55万元。
5.认真做好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建立了年度检查复核制度和随机抽查制度,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实行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上半年共为7020名残疾人员发放生活和护理补贴210.6万元;
6.强化养老机构质量提升和安全管理工作。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上高县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了今年全县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以“五查五改、对标达标”为主要内容,对照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同时,按照县安委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要求,我局及时印发了《上高县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扎实做好“三院”及招商服务企业、福利企业的生产安全工作;
7.认真抓好彩票销售工作。力争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2000万元福利彩票销售任务;
8.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和未成年人、孤儿的救助保护工作。积极开展了冬春流浪救助送温暖大行动,上半年共救助196人,发放救助金额17.8万元。为24名散居孤儿,30名集中供养孤儿发放生活救助金27.24万元;依法按照程序为3名群众办理了《收养证》。
(八)扎实提高民政工作整体素质。一是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预警管理工作,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作为政治保障,加强局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责任,严格执行干部预警管理工作,确保民政工作队伍安全;二是加强乡镇民政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打造一支“守纪律、懂政策、能写、能讲、能干”的民政人才队伍;三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办事流程,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等业务工作法制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四是做好全县民政民生资金使用的跟踪检查,确保民政资金安全;五是全体局机关干部职工到塔下乡槐树岭村、科技示范场推进脱贫攻坚战,进村入户开展扶贫政策宣讲,完善档案资料,与帮扶对象贴心交流和修订帮扶工作计划。同时局里安排5万元用于包村点脱贫攻坚,举全局之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上半年,我局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短板,主要有:一是推进生态绿色殡葬改革步子缓慢,工作措施乏力。主要是民政作为绿色殡葬的牵头单位,作用发挥还不够,管理力量薄弱,民政部门唱“独角戏”,群众参与绿色殡葬改革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够。二是居家养老事业发展缓慢。主要表现在:居家养老网点少,更谈不上科学布局;投入资金少,作用不明显;从事养老人员少,更谈不上专业化。三是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基层民政所工作人员工作热情和钻研业务的精神有待提高。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扎实地抓好下半年各项工作。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
下半年,我局将围绕“脱贫攻坚”和“1447”工作目标,继续打好3个攻坚战,推进7项重点工作,全力建设新时代上高大爱民政,真情打通为民爱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一)继续打好3个攻坚战:第一,打好农村保障扶贫和城市贫困群众脱贫攻坚战。第二,打好生态绿色殡葬改革攻坚战。第三,打好退役军人信访稳控攻坚战。
(二)着力推进7项重点工作:第一,着力推进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尽力满足老年人的需求。第二,着力推进农村敬老院对标竞赛活动,提升农村敬老院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第三,着力推进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第四,着力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第五,着力推进社会福利中心“公办民营”改革。第六,着力推进城乡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第七,着力推进民政系统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上高县民政局
201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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