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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民政局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暨下半年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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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十四次民政会议精神和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尽责,真情服务民政对象。现将我局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重点工作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落实情况

(一)聚焦脱贫攻坚,织牢社会救助兜底网
1、社会救助工作更精准

1)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骗保”“错保”“漏保”等问题,制定下发《上高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和《关于开展2019年上高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检查验收的通知》等文件,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5月中旬局领导分组带队对全县所有在保对象开展“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行动,针对查出的问题即时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时整改到位,对不符合条件的全部予以清退。截止6月份,农村低保停发708人、新增554人,城市低保停发206人、新增42人。

2)救助对象提标提补及时到位。1月1日起,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66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达410元,1-6月城市低保1345户,2154人(占非农业人口1.48%),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551.28万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95元,月人均补差水平达285元,1-6月农村低保保障7893户,10676人(占农业人口的4.51%),发放低保资金1864.75万元;农村特困集中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505元,发放特困供养金206.04万元,发放失能护理金40.68万元;农村特困分散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400元,发放特困供养金120.42万元;精减退职老职工城市救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55元,农村救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15元,共为44名精减退职老职工发放救济金11.44万元;城市特困供养43人,月保障标准835元.人,发放特困供养金17.51万元,发放失能护理金5.64万元。共发放城乡低保对象及特困人员3-4月份价格临时补贴53.82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3)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有序推进。我县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城镇脱贫解困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一是起草了《上高县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成效考核办法》、《上高县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上高县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和议事规则》审议稿,预计6月份提请县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二是精准核定脱贫解困对象。通过开展督导调研、上户调查摸底、召开民主听证会、精准信息采集等工作,通过前后5次摸底、排查、精准识别贫困对象1029户1613人。三是自今年3月份以来,各乡镇场(街道)居委会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对城镇贫困群众每月进行筛查核实和甄别比对,因死亡及各种原因共清退55户87人,新纳入符合标准的贫困对象18户26人,实现城镇贫困群众的规范有序进出。

4)全力推进农村保障扶贫。一是认真抓好两项制度衔接。截止到6月份,全县共有低保户10676人,其中建档立卡户有4587人;共有特困分散供养对象492人,其中建档立卡对象有372人。二是加强与扶贫办的台账比对工作。及时将已清退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与低保户进行比对,及时清退出低保,上半年共停发建档立卡户享受低保200人。三是对229名建档立卡未脱贫户整户未享受低保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及时按程序审批把21名贫困群众纳入了低保,还有84人正在申报低保中。

5)创新农村敬老院对标竞赛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积极创新“五争一创”对标竞赛活动内容,打造农村敬老院管理新亮点,努力提升特困供养老人幸福指数。“五争一创”主要内容是:争安全生产先进、争基础建设先进、争院务管理先进、争优质服务先进、争庭院经济先进、创全省一流农村敬老院。督促镇渡、田心敬老院进行失能护理房间、设施改造;强化要求各敬老院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及安全生产管理、防汛救灾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6)认真做好临时救助工作。1-6月临时救助500人,发放救助金额93.62万元。

7)有效推进脱贫攻坚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一是高度重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举一反三11个问题的整改工作,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制定实施方案,出台《关于印发〈上高县民政局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上民党字[2019]01号)文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长任成员的民政局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分管谁负责整改的原则,明确整改责任,按时整改到位。同时每周向市民政局整改办和县整改办上报一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整改台账报表。目前,全局共完成10个问题整改,并在持续推进,另外1个问题的整改,正按照要求落实推进中。二是紧盯帮扶村槐树岭村、农业科技示范场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局主要领导带队多次深入两村开展帮扶、调研和检查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上户走访慰问贫困户了解贫困户实情,并认真听取帮扶村帮扶工作汇报,为掌握第一手资料,局领导认真查阅资料、上户调查等,找出解决方法,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与乡村干部和扶贫工作队一起商讨2019年脱贫攻坚帮扶计划。三是全体局机关干部职工到塔下乡槐树岭村、科技示范场扎实开展帮扶工作,进村入户开展扶贫政策宣讲,完善档案资料,与帮扶对象贴心交流和因户施策制订帮扶工作计划等,举全局之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2、全力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1)积极应对暴雨洪涝灾害。一是认真做好核灾报灾工作。518日和68日,全县普降暴雨发生洪涝灾害,造成塔下、芦洲、锦江、新界埠、蒙山、敖山、镇渡等15个乡镇受灾,我局在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了查灾、核灾、报灾工作,全县受灾人口35628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4336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822万元。同时,迅速制定了救灾措施,使受灾群众思想稳定,生活安定。二是5月上旬积极参与开展了5·12”国家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2)保障了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全县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救灾救济资金363万元,其中:县财政配套30万元。二是在全县组织开展了“慈善情暧万家”活动,走访慰问100户城乡困难群众家庭,共发放慰问金5万元。

(二)抓好民政公共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期望

1、抓好社会福利工作

1)积极推进“党建+乐龄中心(幸福食堂)”建设。我局把解决农村留守老人、独居老人养老难的问题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好抓实,积极推进““党建+乐龄中心(幸福食堂)”建设,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在对全县60周岁以上留守老人、独居老人分布情况、规模大小、就餐意愿进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根据留守老人、独居老人数量、村(居)人口规模、村(居)级集体经济等情况,充分利用村(居)祠堂、废旧校舍(办公楼)、空置厂房、闲置民房等场所,通过租用、改造的方式,拟定了全县第一批“党建+乐龄中心(幸福食堂)”建设数量29个,涉及11个乡镇29个村(居),自愿“入家”老人577人,其中留守老人323人、独居老人254人。县财政安排了专项建设资金,每个“党建+乐龄中心(幸福食堂)”点由财政补助建设资金15万元。同时,积极推进县社会福利中心“公建民营”改革试点工作。

2)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完善残疾人补贴发放制度,理清民政、财政、残联职责,扫除发放障碍。残疾人“两项补贴”实“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原则,1-6月新增残补对象213人,退出236人,已为5174名残疾人员发放生活和护理补贴,总计219.279万元。启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录入5174条残疾人发放信息,完成残疾人信息历史数据补录工作。

3)认真落实孤儿保障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1]12号)和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精神。全县现有孤儿51人(机构抚养27人、散居24人),按照机构抚养孤儿每人每月1200元、散居每人每月800元,共发放孤儿补助资金30.96万元。

4)积极保障城市“特困”对象。认真落实好城镇“特困”对象保障标准,按照每人每月835元的标准,共为全县43名城镇“特困”对象发放17.51万元。

5)积极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失能补助。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资金由县、乡财政各负担一半,实行按季发放。上半年,发放306人次,总计15.3万元。

6)抓好抓实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我局做好全县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先后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加大监管力度,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2次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92项,销号92项。加强节日管理,落实节假日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值班期间按时报告值班情况。做好隐患自查。各机构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每月上报隐患表,1-6月上报隐患292个,已整改292个。

2、抓好社会事务工作

1)积极争创国家4A级婚姻登记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关于建立全民免费婚姻登记制度的实施意见》《上高县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姻登记处4A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实行“婚姻登记一条龙”便民服务。16月,共办理结婚登记914对,离婚登记397对,补发结婚登记301对,补发离婚27对。

2)依法依规开展儿童收养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依法办理国内公民收养手续,截至目前,上半年共办理国内收养8人。

3)及时开展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继续完善救助保护网络,打造1小时救助圈,2019年未发生一起流浪乞讨人员扰民事件,较好的保障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存权利。16月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9人次,其中护接送返乡10人次,救助资金共支出6.84万元。

4)推进绿色殡葬改革。一是殡葬惠民政策落实成效明显。截止6月4日,全县火化遗体1040例,遗体火化率已由去年年底51.69%提升至100%。二是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全县已完成新建农村公益性墓地927个,骨灰堂1个,建成穴位(格位)18740个,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基本覆盖全县所有村组,6月11日县殡改领导小组组织4个调研组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质量进行了重点调研,随机抽查实地检查。城市公益性墓地及新火化殡仪馆建设,已完成工程现场清查,正在进行地质勘探和施工图纸设计,预计公墓建设周期6个月,其他设施15个月即可完工投入使用。三是清明“移风易俗”宣传成效明显。清明期间,殡改办提前组织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开展清明节期间禁燃禁放禁烧宣传工作,及时发布安全文明祭扫禁燃禁放禁烧规定等相关信息,积极推行低碳文明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共发放《清明期间文明祭扫倡议书》3万余份,清明期间县城公墓山共安排工作人员65人/次,接待祭扫群众18100人/次,车辆1910辆,没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四是加大了绿色殡葬改革宣传力度。《中国民政》、《江西日报》、《慈善公益报》等新闻媒体先后报道了我县绿色殡葬改革工作成果。

3、抓好区划地名工作

1)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一是组织搜集编写了22篇《中国地名故事》、6条《中国地名大会》节目试题上报省厅。二是编辑上报了31条《地名词典词目表2-8部分》词目。

2)做好边界联检工作。一是今年县级边界联检是高(安)上(高)线,由高安市牵头,两县市联合制定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行政区域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市局。二是乡(镇)级边界联检共有6条线,有关乡镇已经在开展工作。

3)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一是根据省厅《全省区划地名工作集中调研月方案》的通知精神,调研撰写并上报了《上高县行政区划调整情况汇报》以及《关于行政区划调整效果评估的调研报告》。二是芦洲撤乡设镇工作与芦洲乡主要领导进行了沟通,并对撤乡设镇所需材料以及格式进行了说明。

4、抓好福利彩票销售工作

1)抓好扩站布点工作。全县共有福彩投注站48家(上半年新增福彩投注站5家),截止2019519日共销售福利彩票859.3万元完成全年总任务2865万元的30.0%。做好了“中福在线”选点工作。

2)抓好福彩销售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截止5月底共组织福彩销售人员业务培训4次。其中:邀请外省省级培训师培训主讲1次,本省级培训师培训主讲3,提升了销售人员营销技巧、服务水平。

(三)狠抓“放管服”改革,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1、抓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推进社会组织的“放管服”改革。一是抓好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变更管理。上半年共新登记社会团体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家。二是抓好社会组织年检管理工作。完成年检社会团体1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5家。

2)抓好社会组织的社会扶贫工作。一是继续打造上高青年志愿协会创办的“上高义仓”扶贫品牌,并与青志协一起向省市申报新力公益创投项目:“上高义仓”-助力脱贫示范项目。二是组织上高县工业园区企业商会会员单位积极购买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农产品,如购买贫困村的冬耳、小山笋等扶贫产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引领作用。

2、抓好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1)启动了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经局班子会议研究,确定了泗溪镇的杜家村、漕港村,敖山镇的廖家村、长岭村、大坪村共5个点为今年的试点村。

2)启动了“绿色社区美丽家园”的创建活动。确定泗溪镇的杜家村、漕港村,锦江镇万寿宫社区共3个点为今年的创建点。

3)进一步完善了村规民约工作。会同县文明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的通知》,结合实际对部分村规民约进行修订完善。

4)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扫黑除恶工作。一是高位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长为成员的“上高县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措施,明确了责任目标。局党组每月至少一次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并制定下发了《上高县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县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对县民政局开展脱贫攻坚巡察“回头看”暨扫黑除恶、作风建设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上高县民政局落实市委第二巡察扫黑除恶工作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上高县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整改方案》、《上高县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整改补充方案》等有关文件。同时,局主要领导在每周一工作例会上部署和点评扫黑除恶工作,分管领导具体布置工作任务,高位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二是积极开展舆论宣传。先后多次组织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横幅20余条、上墙标语275条、张贴漫画120份、发送各类宣传短信微信6000余条、转发H5模式降龙十八掌近100人次、制作宣传版面2个、发放一封公开信3500余件,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三是认真进行线索摸排先后摸排和收集各类线索140余条,向县扫黑办上报1条。化解处置信访矛盾近100起,取消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100300人,对3起恶意吵保闹的人员进行严厉打击,打击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活动1起。四是开展村“两委”换届选举“回头看”。会同组织部门,对现任村“两委”干部进行一次“回头看”联审,排查出存在可凝问题的村(居)“两委”干部53人。五是认真办理县扫黑办转来反映敖阳街道敖山村有人操作选举的举报信。我局与县委组织部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敖阳街道,敖山村、组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核实报告,并上报到县扫黑办。六是按时完成《“7+X”责任清单台账》的月报工作。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提高民政干部素质。

1、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预警管理工作。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作为政治保障,加强局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责任,聚焦“五型”政府、“五型”机关、“五型”干部建设

,着力整治民政系统“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确保民政工作队伍安全。

2、狠抓干部职工学习。一是严格执行每周一机关工作例会制度,分管领导、股室长在会上汇报上周工作落实情况,谈本周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作点评。二是年初制定脱贫攻坚、民政政策、扫黑除恶等工作学习计划,在每周例会上组织学习,并为民政干部职工印发专用学习笔记本,努力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是全体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学习强国”,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是党组研究制定宣传报道奖励办法,兑现14月宣传报道奖励金近2000元。

3、按时完成了机构改革任务。县机构改革委员会核定我局9个行政编制,1个工勤编制,5个职能股室。

4、加强民政资金监督检查。做好全县民政民生资金使用的跟踪检查,以及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确保民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5、扎实做好县委第一巡察组作风建设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民政局存在“照搬照抄、整改不实、作风不实、言行不一”四个问题整改工作,局党组会议多次审议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并及时上报县委巡察办审定。目前,经县委巡察办“回头看”检查验收,我局四个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此外,还认真做好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回复办理、招商安商、统计台账、综治和信访维稳等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我局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一是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进展缓慢;

二是低保民主评议不规范、公示不全面、宣传不到位;

三是居家养老事业发展缓慢,居家养老网点少,投入资金少,从事养老人员少;

四是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是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排查整治不够到位,主体责任缺失;

六是基层民政所工作人员工作热情和钻研业务的精神有待提高。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扎实地抓好下半年各项工作。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聚焦高质量发展,重点打好三大攻坚战,高位推进八项重点工作。

(一)打好三大攻坚战:第一,打好农村保障扶贫和城市贫困群众脱贫解困攻坚战。继续做好脱贫攻坚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加大低保清查力度,力求低保对象精准;积极推进城市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第二,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抓好民政领域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排查和中央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第三,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重点抓好民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问题的专项治理,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二)推进项重点工作:第一,高标准完成29个农村“颐养之家(幸福食堂)”建设任务,为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谋福祉。第二,力争年底完成万景山陵园主体工程,认真做好“三沿六区”乱葬乱埋整治。第三,抓好农村敬老院对标竞赛活动,提升农村敬老院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第四,做好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第五,解决好原福利总厂职工信访诉求。第六,做好两残人员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第七,认真做好5个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和3个“绿色社区美丽家园”创建活动工作;1条县级边界线和6条乡(镇)级边界线联检任务;加快推进落实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第八,举全局之力完成好槐树岭村、科技示范场脱贫攻坚帮扶任务。第九,抓好福利彩票销售工作,完成“中福在线”建站任务。

上高县民政局

2019年6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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