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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民政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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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优供给、夯基础、筑屏障、保民生,大力提升“一老一小”服务水平,织密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安全网”,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在民生服务保障取得了新进展,推进全县民政事业持续向好发展。

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聚焦特殊困难群体基本民生保障持续加强

1.社会救助体系更完善一是救助资金发放精准及时。认真做好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人均月补差达标。截至目前,通过数字民政系统把9836.98万元各类社会救助资金精准发放到位,惠及1.39万余名困难群众,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专项摸底排查扩围增效。今年4月开始到10月底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分片包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专项行动,全年共排查10215户14417人,有效杜绝了“漏保”“错保”情况发生。三是救助政策宣传成效显著。全年共举办了35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接待群众数量6200余人次,总计发放社会救助宣传资料 5000余份,张贴政策宣传海报300余张,在各类媒体刊发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文章11篇,在各类媒体刊发社会救助故事3篇。

2.儿童福利保障更健全。一是稳步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全面落实困境儿童提标提补政策,‌从2024年1月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450元,截至目前为全县10名散居孤儿、9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计发放各类补助资金约 194.3万元。落实“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为7名孤儿进行了免费的健康体检。二是对我县2024年新增困境儿童(30人)进行了专业心理评估,并建立详细完备的评估材料,为下一步精准帮扶和及时介入提供了依据。同时,对2023年评估为中风险以上的8名儿童进行了个案跟踪服务。三是高度重视流动儿童的摸排、录入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排查,目前共摸排出流动儿童共820多人并已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四是全面履行探视巡访工作职责。定期对困境儿童走访探视,截至目前,共探访3152人次,建立健全探访电子档案616份。五是积极开展关心关爱服务活动。先后开展了19场“严防校园欺凌 坚决抵制毒品”“关爱儿童 圆梦未来”及珍惜生命防溺水等公益活动,投入关爱服务资金10.6万元,实现对全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全覆盖”。

3.流浪乞讨救助更暖心。一是冬春期间开展了救助“燃冬行动”,与公安、城管多次开展联合巡查,局领导参加联合巡查4次,“燃冬行动”期间开展日夜巡查130余次。今年以来共救助107人次,接到公安求助14次,护送返乡8人,救助劝导未成年人4人。二是加强寻亲服务。县救助管理站通过互联网+和短视频寻亲,与公安部门建立了一个长期滞留人员全国人像比对和DNA采集专人专职的机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落户安置工作机制。同时,与上高县中医院和宜春三院签订了流浪乞讨救助病人的长期就医协议。

4.残疾人福利事业更有力一是精准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进一步加强信息比对,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应享尽享”,截至目前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685.96万元。二是开展“精康融合”行动。投入30多万元高标准打造了敖阳街道商城社区精康融合项目。10月31日,开展了《知识领航 守护与康复同行——服务对象及家属培训》,邀请了3位专业且经验丰富的老师和医生作为主讲嘉宾,有数十名服务对象(含家属)参加了此次培训。

(二)聚焦老龄和养老服务需求,为老服务优化提升能力

1.深化乡镇敬老院资源优化配置改革。一是完成锦江镇、敖山镇、敖阳街道敬老院的撤并。锦江镇26名老人、敖阳街道1名老人入住县社会福利院,敖山镇13名老人入住野市乡敬老院。完成新界埠镇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进行了适老化改造、景观改造、路面黑化等,配齐了电视机、洗衣机等电器设备,购置了护理型床,各功能室齐全,已投入使用,该机构辐射周边5000多名老人。推进乡镇敬老院标准化建设。制定了《上高县乡镇敬老院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以翰堂镇、南港镇养老服务中心为示范点,规范院务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物品采购,敬老院服务质量有了很大提升。四完善敬老院管理制度。印发《上高县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规程》《上高县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等文件,不断完善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

2.全力落实老年人福利保障一是精准发放补贴津贴。加强数据比对,做到精准发放。截至目前,共发放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1068.623万元。二是为全县农村60-69岁特困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脱贫户(监测户)和70岁以上老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金16.685万元。三是开展老年人提供能力综合评估。由第三方评估机构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能力综合评估,已评估400人次。

3.不断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一是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4年投入19.24万元完成了77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二是开展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投入75万元对250户60周岁以上有改造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三是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面向全县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167张家庭养老床位、提供360人次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投入199.85万元。同时,还为全县离休干部开展了适老化改造,改造标准为每人3000元。完成老年助餐服务点建设。采取市场化餐饮店模式,已完成敖阳街道建设北路、敖阳街道桂林社区、锦江镇万寿宫社区、敖阳街道镜山路社区、锦阳街道锦阳社区5个老年助餐点建设,做到“幸福食堂”LOGO、结算系统、店招、助餐点编码牌、营业时间牌、文化墙“六个统一”。

4.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是高标准打造“一老一小幸福院”。组织人员多次实地摸排,选定了蒙山镇小下村、新界埠镇三星村等5个村作为今年首批“一老一小幸福院”样板点。采取全县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的模式,每个点平均投资20万元以上,可以为农村的老人、儿童提供助餐、日间照料和文化娱乐服务。二是乡镇敬老院改造面貌大焕新。投入3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对14所敬老院进行房间、立面改造,屋顶翻新、外墙喷涂、水电等改造,全县敬老院实现院内院外美化、设施设备更新、人员管理标准化。开展农村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目前我县有49名农村特困失能人员在春晖养老院集中照护(全县农村特困失能集中照护点)。组织农村敬老院管护人员培训,培训农村敬老院护理员70人次、院长安全管理能力培训28人次。

(三)聚焦公共服务水平专项事务管理规范有序

1.社会组织管理有提升一是提升线上监管水平。按照档案资料齐全、程序规范,手续到位的要求,做好新增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全县现有登记社会组织202家,积极倡导社会组织通过“数字民政”社会组织管理系统开展年检工作,线上年检率达到54.45%,全年线上线下年检率达92%以上。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与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行政执法检查的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县社会组织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非法集资等方面进行多次风险排查,均未发现安全隐患与违规违法行为。三是打造民政服务站工作品牌。积极推动“五社联动”,截至目前,民政服务站共完成探访1200户次、电访2094户次;个案接案59个、结案43个,服务213节;完成小组建档18个,服务78节,服务814人次;完成社区活动89个,服务3264人次;发展志愿者63名,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84次,发展志愿者队伍15支,着力打造民政服务站品牌。

2.婚俗改革工作有亮点一是举办了5场重要活动。3月28日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在野市乡召开全县婚俗改革工作推进会。5月19日由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民政局联合在上高县镜花湾酒店举办的第三届集体婚礼,16对新人参加了这场简约中式集体婚礼,同时《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等主流媒体相继报道上高县第三届集体婚礼活动和婚俗改革成果。8月7日—8月9日在镜山广场举办了上高县首届大型公益“爱在七夕,相约镜山”相亲角活动,约1.68万人参加此次活动。9月12日,镇渡乡举办“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移风易俗宣讲晚会。同日,和平路社区与旅美侨眷会一起送演出到社区进行宣传,参与群众达1000多人。二是每月开展彩礼调度,要求乡镇每月调度彩礼一次,同时通过调查向群众宣传不要彩礼要幸福。我县彩礼稳步下行。在省民政厅第一季度监测排名50名,第二季度监测排名77名、第三季度监测排名82名。三是发挥婚姻登记处窗口作用。今年以来,结婚登记826对、离婚登记393对、补发结婚证200对、补领离婚证31对。向新人发放《婚事新办告知书》,开展不要彩礼要幸福为主题宣教活动,培育江西省新型婚育文明公约。

3.区划地名管理有力度。一开展村级组织挂牌和出具证明事项清理整治工作。严格按照 “4+2+14”标牌进行自查整改。截至目前,共清理党群服务中心外部挂牌152块,内设功能室挂牌1649块,清理上墙制度牌1103块。二是在徐家渡镇积极开展“乡村著名行动”试点工作。召开了试点镇各村会议,对25条道路进行了命名,共设置各类标牌、指引牌等132处。通过“乡村著名行动”小程序完成地名信息采集上图221条。三是牵头完成1条县级界线和7条乡级界线联检任务。制定下发了联检工作的通知。县界高(安)上(高)线联检由我县牵头,两县(市)联合制定了联检实施方案,签订了平安边界共建协议书,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联检工作。按时上报84条宜春市市级地名文化遗产及红色地名保护名录申报工作。

4.殡葬服务管理有成效。一是全面落实各项殡葬惠民政策,实现火化率和公墓入墓葬率两个100﹪。二是大力推进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大力推行集成化办公,丧属通过网络受理、专窗登记、赣服通自主办理等多种渠道办理“身后一件事”,截至目前,我县“身后一件事”联办率达到52%。三是积极推进智慧殡葬信息化建设。与中国电信公司合作,开发微信公众号“殡葬上高”及殡葬信息展示系统。丧属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便捷地访问微信公众号,获取公墓、殡葬用品等详尽信息。

5.慈善救助和彩票销售有突破。一是慈善募捐创新高。充分发挥“网络慈善”优势作用,深入推进项目化捐赠、项目化救助,县慈善会结合“99公益日”暨“慈善一日捐”活动,9月1日至30日,通过线上捐款线下公开募捐共筹集善款100.74万元。同时,大力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先后开展了“情暖万家”走访慰问、“圆梦行动”等慈善救助活动,共发放慈善救助金71万余元,让困难群众及时感受到慈善大爱。二是福利彩票销售有增长。全县新增销售福利彩票站点5个,结合3D、快乐8赠票促销开展了一系列营销活动,全年累计销售福利彩票3160万元,同比增幅11.04%。

(四)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民政自身能力建设不断增强

1.不断夯实党的政治建设。一是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班子成员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严格落实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按照巡察反馈问题和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将38项整改任务分解到股室和个人,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三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融入日常,抓住经常。加大宣传力度,先后在《中国社会报》《慈善公益报》《人民网》《大江网》《今视频》《宜春日报》《江西民政》等主流媒体对民政重点工作进行了深度报道,积极传播正能量,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推进我县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2.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4月18日,召开了党纪学习教育启动部署会,制定了《中共上高县民政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读书班集中学习,党支部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召集全体党员干部逐章逐条、逐字逐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印制发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60余册,送学上门2次,推送线上学习资料5次,转发官方媒体对《条例》的解读10余次。

3.力推进集中整治工作。聚焦突出问题,推动专项治理。以主动发现、主动救助为着力点,聚焦省民政厅要求的7个方面和市民政局项目化推进整治弱势群体补贴发放的4个方面,以信息核查比对疑似问题数据和问题线索调查为导向,共查出4个方面21个具体问题,向县纪委移交线索18条,对发现查出的问题逐件分类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督办,每月按要求对账销号。同时,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完善了民政系统内监督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文件7个,堵塞了管理漏洞,提高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二是两个民生实事取得实效。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新增城乡低保791人,停发城乡低保991人,新增城乡特困85人,停发71人,取消政策保19户23人,共排查出疑似“人情保”“关系保”案例3起,追缴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1人死亡后享受救济金0.429万元。有效遏制了殡仪馆的乱收费现象,取消了安葬费、工本费、礼炮管理费和卫生管理费4项不合理收费,并对骨灰盒、寿衣、文明馆、电子礼炮等11项殡葬商品及服务的价格进行了全面规范,所有殡葬用品的销售价格均控制在进货价格的20%以内。

4.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县民政局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责任分解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学习。结合民政系统严重违法违纪案例,扎实开展了各类警示学习教育活动,使干部职工从身边的人、身边的事中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提高了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关键少数”。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相关标准,严肃纠正机关干部餐饮浪费、办公浪费等问题,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

此外,还认真做好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治政府、安全生产、创文创卫、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答复、乡村振兴帮扶、招商引资、保密工作、节能减排等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不到位。存在部分低保村级经办人员政策掌握不精准,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政策知晓度不高的情况。

(二)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短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养老机构护理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水平不高,影响了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经济困难老人集中照护工作宣传有待加强,集中入住人员较少。

(三)个别乡镇对移风易俗宣传不够,有彩礼反弹的风险。

(四)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建设水平有待提升,部分公墓存在建设标准偏低,前期规划不合理,墓穴偏少,造成墓穴供应紧张。

(五)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力量不足,基本上都是兼职人员,且人员流动性大,党建工作基础更是薄弱,无党务工作人员,无活动经费。

(六)“乡村著名行动”需要设置地名标志,经试点村测算,平均需要4万元左右。这笔经费无从开支,势必增加村级负担。

(七)基层未保工作力量有待于加强,村(社区)儿童主任大部分都是兼职人员,不够专业,且人员变动频繁,导致基层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未保阵地基础设施薄弱,乡镇未保站功能配套设施设备不够齐全,功能难以充分发挥,效果不明显,不能满足为未成年人提供帮扶救助服务。

三、2025年工作打算

(一)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继续开展好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专项行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发挥社会救助制度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作用,进一步杜绝社会救助特别是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漏保”等现象。构建动态调整、进出有序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实社会救助扩围增效,不断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抓细抓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紧紧围绕省市民生实事,继续全面推进优化乡镇敬老院资源配置改革,建立明晰乡镇敬老院职能定位和人员考核,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改善机构条件,增强保障能力,激发运营活力。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高质量完成乡镇村两级养老服务项目工程,将合并后的三所敬老院进行社会化招租,提高全县社会化老人的收养能力。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推进县级养老服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落实人才待遇政策。

(三)全力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殡葬领域监管,严格规范收费标准。继续坚持亡故人员“零”报告制度,进一步压实责任,定期进行督查,防止遗体火化后装棺土葬的现象出现;加强已建成公墓的维护管理,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骨灰入葬公墓(骨灰堂)或其他生态安葬法安葬率巩固在100%。

(四)大力提升探视巡访工作成效。加大中风险留守儿童的探访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活动,以“一老一小”幸福院、社会服务工作站等关爱阵地为依托,引导县爱心志愿者协会、巾帼志愿者协会等专业社会组织参与关爱服务活动,进一步提升关爱水平。

(五)全面加大救助管理工作力度。依托此次与宜丰县提前介入、联合开展的源头治理合作经验,积极探索、总结成果并向区域内各站进行推广,不断改进和完善社会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的各项工作,为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具有潜在流浪风险的人群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救助服务。

(六)持续推进社会事务专项管理。一是创新社会组织党建“六有”品牌,引领社会团体参与乡村振兴、关爱“一老一小”、慈善救助等活动。二是大力推进婚俗改革,开展彩礼调度,落实高彩礼进黑榜、低彩礼(零彩礼)进红榜制度,进一步加大宣传,持续巩固全县彩礼水平不断下降的趋势。三是持续推进“乡村著名行动”,鼓励引导退休干部和教师等高知群体参与乡村道路命名工作。四是发挥婚姻登记处窗口作用。向新人发放《婚事新办告知书》,开展不要彩礼要幸福为主题宣教活动,培育江西省新型婚育文明公约。

(七)切实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维护好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实行班子成员分别包院制,建立与乡镇通畅的监督管理机制,抓好民政服务机构消防、食品、用电、防火等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

上高县民政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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